6,线、路6,1.一般规定6,1 1 地铁线路应按其运营中的功能定位,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应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6,1 2、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依据线路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网中的地位和客流特征,功能定位等.确定线路性质,运量等级和速度目标 2。地铁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当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需要在两条正线之间或一条线路上干线与支线之间,组织共线运行.3、支线在干线上的接轨点应设在车站,并应按进站方向设置平行进路。接轨点不宜设在靠近客流大断面的车站。4,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 5 地铁线路应符合运营效益原则.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客流走廊 应有全日客流效益,通勤客流规模,大型客流点的支撑、6。地铁选线应符合工程实施安全原则,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地段 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 同时应保护地下资源。7 地铁线路与相近建筑物距离应符合城市环境。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地上线必要时应采取针对振动,噪声.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 地下线应减少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6.1,3、线路起,终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起,终点车站宜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并宜预留公交等城市交通接驳配套条件,2 线路起。终点不宜设在城区内客流大断面位置,也不宜设在高峰客流断面小于全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1.4的位置.3,对穿越城市中心的超长线路,应分析运营的经济性,并应结合对全线不同地段客流断面和分区OD的特征,列车在各区间的满载率和拥挤度、以及建设时序的分析.合理确定线路运行的起、终点或运行的分段点、4、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也可按每个交路运行不大于1h为目标,当分期建设时 初期建设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5km.5,支线与干线贯通共线运行时,其长度不宜过长,当支线长度大于15km时。宜按既能贯通。又能独立折返运行设计.但应核算正线对支线客流的承受能力.6.1.4,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2 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稠密地区宜为1km,在城市外围区宜为2km,超长线路的车站间距可适当加大 3、地铁车站站位选择。应结合车站出入口,风亭设置条件确定,并应满足结构施工,用地规划.客流疏导,交通接驳和环境要求。6.1、5、换乘车站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乘站的规划与设计.应按各线独立运营为原则、宜采用一点两线形式,并宜控制好换乘高差与距离.当采用一点三线换乘形式时。宜控制层数.并宜按两个站台层设置,一个站点多于三条线路时,其换乘形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2 换乘车站应结合换乘方式,拟定线位,线间距 线路坡度和轨面高程,相交线路邻近一站一区间宜同步设计,3 当换乘站为两条线路采用同站台平行换乘方式时。车站线路设计应以主要换乘客流方向实现同站台换乘为原则 4、当多条线路在中心城区共轨运行并实行换乘时,接轨.换乘,站应满足各线运行能力和共轨运行总量需求,并应符合6.1,2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线路配线及站台布置、6,1,6 线路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 因地制宜选定.在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线,在中心城区以外地段 宜采用高架线、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 2.地下线路埋设深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隧道形式和施工方法确定,隧道顶部覆土厚度应满足地面绿化、地下管线布设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等要求。3 高架线路应注重结构造型和控制规模,体量.并应注意高度,跨度 宽度的比例协调,其结构外缘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的有关规定。高架线应减小对地面道路交通,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的影响.4、地面线应按全封闭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红线及其道路断面的关系 地面线应具备防淹,防洪能力,并应采取防侵入和防偷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