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线,路6 1.一般规定6、1.1,地铁线路应按其运营中的功能定位 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应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 6.1。2 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依据线路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网中的地位和客流特征。功能定位等、确定线路性质。运量等级和速度目标,2,地铁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当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需要在两条正线之间或一条线路上干线与支线之间。组织共线运行.3、支线在干线上的接轨点应设在车站,并应按进站方向设置平行进路,接轨点不宜设在靠近客流大断面的车站,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5 地铁线路应符合运营效益原则。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客流走廊。应有全日客流效益,通勤客流规模 大型客流点的支撑,6,地铁选线应符合工程实施安全原则、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同时应保护地下资源,7.地铁线路与相近建筑物距离应符合城市环境。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地上线必要时应采取针对振动。噪声.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地下线应减少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6。1.3 线路起,终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起 终点车站宜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并宜预留公交等城市交通接驳配套条件、2,线路起 终点不宜设在城区内客流大断面位置,也不宜设在高峰客流断面小于全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1 4的位置、3。对穿越城市中心的超长线路、应分析运营的经济性、并应结合对全线不同地段客流断面和分区OD的特征.列车在各区间的满载率和拥挤度,以及建设时序的分析,合理确定线路运行的起。终点或运行的分段点,4。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也可按每个交路运行不大于1h为目标,当分期建设时。初期建设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5km、5.支线与干线贯通共线运行时 其长度不宜过长,当支线长度大于15km时.宜按既能贯通。又能独立折返运行设计,但应核算正线对支线客流的承受能力 6、1,4.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2,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稠密地区宜为1km。在城市外围区宜为2km,超长线路的车站间距可适当加大。3。地铁车站站位选择,应结合车站出入口 风亭设置条件确定 并应满足结构施工、用地规划.客流疏导,交通接驳和环境要求 6,1 5。换乘车站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乘站的规划与设计,应按各线独立运营为原则.宜采用一点两线形式。并宜控制好换乘高差与距离。当采用一点三线换乘形式时.宜控制层数,并宜按两个站台层设置.一个站点多于三条线路时。其换乘形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2 换乘车站应结合换乘方式 拟定线位,线间距。线路坡度和轨面高程,相交线路邻近一站一区间宜同步设计,3、当换乘站为两条线路采用同站台平行换乘方式时.车站线路设计应以主要换乘客流方向实现同站台换乘为原则。4 当多条线路在中心城区共轨运行并实行换乘时 接轨。换乘 站应满足各线运行能力和共轨运行总量需求,并应符合6、1 2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线路配线及站台布置 6、1。6、线路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定 在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线,在中心城区以外地段,宜采用高架线,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2,地下线路埋设深度 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以及隧道形式和施工方法确定 隧道顶部覆土厚度应满足地面绿化,地下管线布设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等要求,3,高架线路应注重结构造型和控制规模、体量.并应注意高度.跨度 宽度的比例协调。其结构外缘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高架线应减小对地面道路交通.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的影响。4,地面线应按全封闭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红线及其道路断面的关系、地面线应具备防淹,防洪能力,并应采取防侵入和防偷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