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系统设置原则21、2.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按独立设置的原则编制,21 2.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并应由中央监控管理级,车站监控级.现场控制级及相关通信网络组成,21,2。3 当设置综合监控系统时,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在车站级由综合监控系统集成.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车站及中央级监控功能应由综合监控系统实现 21,2、4。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应设置通信接口。火灾工况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火灾模式指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优先执行相应的控制程序 21 2、5.防烟,排烟系统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的设备、在火灾情况下应由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统一监控.21。2。6.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对象应包括下列系统和设备,1,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2 给水与排水系统 3,应急电源.EPS,及不间断电源。UPS,系统,4,照明系统 5,乘客导向标识系统,6,自动扶梯,电梯设备,7 站台门 防淹门系统等,8.温 湿度等环境参数的监测等。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