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 系统功能18 3 1 清分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 设置和下发运行参数、票价表.黑名单及车票调配信息。2 对运营模式进行管理。3。向城市公共交通卡清算系统上传 一卡通 车票的原始数据 接受和处理各线路系统下发的黑名单 对账等数据.4。具备客流统计 收益清分,对系统设备状态进行监视等功能、5。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各种统计.清分和对账报表,6.管理系统时钟同步和系统密钥 7、车票编码分拣设备对系统发行的车票进行初始化。编码.分拣.赋值 校验及注销等。8。接收和处理各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上传的各种交易数据,9,灾备系统具备系统级或数据级的异地备份功能,18 3,2 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接受地铁清分系统的运行参数 票价表,交易结算数据,账务数据清分、黑名单及接收.发送车票调配等信息.2,对运营模式进行管理.3、向清分系统上传各种原始交易数据、客流监视数据、设备状态数据、接收并转发清分系统的各种指令 安全认证数据等、4,接收车站计算机系统上传的车站终端设备数据,5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各种统计报表 6,向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车站终端设备下发系统参数。运营模式安全认证数据及黑名单等.7,对系统中运行参数的设置和更新进行管理。8,在无清分系统的情况下、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还应具有本规范第18.3、1条第3,7款的功能、18,3 3。车站计算机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接受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下发的运行参数.运营模式安全认证数据及黑名单等,并下发给车站终端设备。2 采集车站终端设备的原始交易数据和设备状态数据,并上传给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3.监视和控制车站终端设备、4、完成车站票务管理工作和自动处理当天的所有数据和文件。并生成定期的统计报告,18。3、4、维修测试系统和培训系统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为运营人员提供有效的维修和培训条件 2,所有设备与正线上使用设备的功能一致,18,3。5、自动检票机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检验车票的有效性 控制阻挡装置的动作,引导乘客进出站,2。控制设备置于正常运行,故障停用.测试、检修.停止服务及特殊运行模式.3,接受车站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和控制指令 向车站计算机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和交易数据,18.3。6.半自动售票机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通过人工收费和操作设备出售车票 以及为乘客办理退票.补票,充值.验票和更换车票等手续,2、控制设备置于正常运行,故障停用,测试.检修。停止服务及特殊运行模式 3。接受车站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和指令,向车站计算机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和交易数据,18、3.7,自动售票机应具备下列主要功能,1。根据乘客所选到站地点或票价自动计费,收费,发售车票、2,控制设备置于正常运行,故障停用 测试、检修,停止服务及特殊运行模式 3 接受车站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和指令.向车站计算机系统发送设备状态和交易数据、4,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非法使用报警装置,18,3,8。自动充值机应能根据乘客所选定的充值金额、为乘客的储值票充值。18.3,9,自动验票机和便携式验票机应能对车票的相关信息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