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 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 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 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