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Code,for,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of.rural,areaGB、50039。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农村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39。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4.3、0,2.3 0。4,3,0.9,3.0。13 5、0.5 5.0,11.5.0,13、6。1。12。6 2、1.2 6、2 2.3、6.3 2,1,4,6,4,1.6 4、2、6 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八月十八日前 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5.84号 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对国家标准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本规范的修订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总结了我国农村防火工作经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农村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现状.对农村消防规划。建筑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源控制、消防设施。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等作出了规定.与原规范的章节结构和具体内容相比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是指导农村防火的综合性技术规范,故将规范的名称改为,农村防火规范,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6章和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为 总则.术语,规划布局。建筑物.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控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邮编0300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主要起草人,李济成、马,恒.李彦军.张耀泽。沈.纹。郭益民、朱耀武,倪照鹏.朱.江、武丽珍,李立志,高昇.李锦成 冯婧钰、王、宁 朱培仁,阚.强 任世英、徐.彤.主要审查人.李引擎.赵永代、高建民 申立新 罗。翔.董新民。王晓艳、汤,杰,郭国旗.鲁性旭 何蜀伟.费卫东 张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