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系统要求17.2 1,信号系统应包括ATC系统及车辆基地信号系统、ATC系统应包括下列系统.1.ATS系统。2,ATP系统。3.ATO系统 17,2。2.信号系统按地域划分可包括下列系统.1,控制中心系统。2、地面设备系统、3。车载设备系统,4、车辆基地系统。17,2.3、地铁信号系统按闭塞方式可包括下列制式,1 移动闭塞,2 准移动闭塞,3,固定闭塞,17,2,4。ATC系统应采用连续式列车控制方式.宜选用移动闭塞或准移动闭塞制式、17,2、5.ATC系统控制模式应包括控制中心自动控制,控制中心自动控制时的人工介入控制,车站自动控及车站人工控制,其控制等级应遵循车站人工控制优先于控制中心人工控制 控制中心人工控制优先于控制中心的自动控制或车站自动控制.17 2。6.列车驾驶模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驾驶模式可包括列车自动运行 列车自动防护,限制人工,非限制人工及无人驾驶,2、列车驾驶模式转换应符合下列要求、1 ATC系统控制区域与非ATC系统控制区域的分界处设驾驶模式转换区,转换区的信号设备应与正线信号设备一致 2.驾驶模式转换可采用人工方式或自动方式,并应予以记录,转换区域的设置应根据ATC系统的性能特点确定,3。转换区域的长度宜大于最大编组列车的长度.并宜设置在缓坡区段.4。ATC控制区域内使用非限制模式应有破铅封。记录或授权指令等技术措施。3 ATC系统控制区域列车折返作业应采用ATP监控,ATO或无人驾驶方式.17,2.7 ATC系统应满足自身系统设备及通信,供电等相关系统设备故障条件下行车安全的需要 ATC系统应能降级运用。并应实现故障弱化处理 同时应具有故障复原的能力 17、2。8,ATC系统的设计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ATC系统的监控范围应结合线路和站场规模设计。系统能力应与线路规模,运行能力相适应 2.信号专业应与行车等专业配合.并应通过列车运行仿真分析计算通过能力、折返能力及出入车辆基地的能力、3。出入车辆基地的列车不应影响正线列车的行车能力,4。ATC系统监控和管理的列车数量应按最小追踪间隔能力所需列车数量设计,并应留有不小于30,的余量。新线设计车载信号设备配备数量。宜按初期配属列车数量计,17.2,9,ATC系统应能与通信,电力监控,防灾报警和环境监控等系统接口,当地铁配置综合监控系统时,ATC系统应能与其接口或部分纳入综合监控系统 可建以行车指挥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监控系统,17。2 10.ATC系统采用区域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1,控制区域的划分应根据车站配线、区域范围内线路长度,行车管理区域 系统设备控制能力。系统性能指标、故障影响范围及维修管理体制等因素确定。2.折返站。与车辆基地的衔接站等车站宜设置为区域控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