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自动售检票系统18 1 一般规定18 1、1,地铁宜根据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置不同水平的AFC系统。18、1 2、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线网运营和管理的需要,系统技术条件应一致或兼容.18,1.3、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建立统一的密钥系统和车票制式标准。系统设备应能处理城市,一卡通,车票 18,1,4.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能力应满足地铁超高峰客流量的需要 自动售检票设备的数量应按近期超高峰客流量计算确定 并应按远期超高峰客流量预留位置与安装条件。18.1、5,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应以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为原则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18、1.6,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具备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18.1。7 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接口。18 1 8。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地铁各种运营模式的要求,18,1、9,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紧急控制按钮 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当车站处于紧急状态或设备失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装置应处于释放状态,18、1 10,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适应车站环境的要求,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车站终端设备控制器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 18、1。11,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选用操作简单 方便快速的设备,并应有清晰的信息提示 18 1,12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应具有连续24h不间断工作的能力.18 1,13,线网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按多层架构进行设计,并应遵循集中管理 分级控制.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各层级应具有独立运行的能力。18.1 14、清分系统应结合线网规划,建设时序确定系统建设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