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自动售检票系统18 1.一般规定18 1,1.地铁宜根据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置不同水平的AFC系统 18,1 2.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线网运营和管理的需要、系统技术条件应一致或兼容。18,1 3,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建立统一的密钥系统和车票制式标准,系统设备应能处理城市 一卡通、车票 18 1,4,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能力应满足地铁超高峰客流量的需要。自动售检票设备的数量应按近期超高峰客流量计算确定,并应按远期超高峰客流量预留位置与安装条件.18 1,5、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应以可靠性.安全性 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为原则 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18,1,6,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具备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 18.1。7、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接口、18 1.8,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地铁各种运营模式的要求、18,1 9.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紧急控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 当车站处于紧急状态或设备失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装置应处于释放状态 18,1。10,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适应车站环境的要求.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车站终端设备控制器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18。1,11。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选用操作简单,方便快速的设备,并应有清晰的信息提示 18、1,12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应具有连续24h不间断工作的能力、18,1 13,线网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按多层架构进行设计 并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控制、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各层级应具有独立运行的能力.18.1、14,清分系统应结合线网规划 建设时序确定系统建设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