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门,禁23,1。一般规定23,1、1,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 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23。1 2,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 23 1 3、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4.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23、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或线网,含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23,1.6.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并应确定线路,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 23.1。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 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 23、1,8 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23 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 23,1 10、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1.11。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