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门,禁23,1.一般规定23。1.1.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23.1,2 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 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23,1.3 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4 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 23,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或线网 含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 23.1,6,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 并应确定线路 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23 1 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 23.1.8。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 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 自动切换功能、23,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23、1,10.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1、11。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