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门,禁23,1、一般规定23 1。1,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23。1.2.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 23.1、3.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4,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23.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或线网。含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 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23。1、6 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并应确定线路。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23,1。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23、1 8,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 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23,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23。1.10.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1.11.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