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门.禁23,1.一般规定23,1。1、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23,1,2.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23.1,3.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 4,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23 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或线网、含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23 1。6。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并应确定线路.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23、1、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 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23.1,8,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23.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23、1 10.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1 11 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