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of alcoholic,beverages factoryGB,50694,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2,年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94,2011 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1 4,1,4、4,1。5、4、1 6,4、1,9.4。1.11.4、2、1.4.2、2、4.3。3、5,0。1 5、0。11.6.1.1,6.1,2,6。1.3,6,1,4.6,1、6。6、1.8 6.1。11、6。2。1 6。2 2,6 2,3,7 1 1.7、3。3、8.0.1.8,0,2,8,0,5,8。0,6.8,0。7.9 1。3,9 1。5。9,1,7。9,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 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酒厂的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火灾教训.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 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试验论证 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 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生产工艺防火防爆.储存。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和排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排烟,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宋晓勇,倪照鹏、潘。京.杨、庆、祁晓霞、朱渝生.刘海燕。黄。勇.刘,沙,李彦军 郭、捷,郭小明 唐,奎、党 纪、李修建。王 宁.李孝权,董、辉.汪映标 刘。敏、主要审查人、刘宝珺。林祥棣,方汝清.刘家铎,杨、光.王祥文 亓延军,赵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