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线,路6 1,一般规定6.1,1,地铁线路应按其运营中的功能定位、分为正线 干线与支线,配线和车场线。配线应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 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6。1。2、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依据线路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网中的地位和客流特征,功能定位等.确定线路性质 运量等级和速度目标,2、地铁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当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需要在两条正线之间或一条线路上干线与支线之间,组织共线运行.3。支线在干线上的接轨点应设在车站,并应按进站方向设置平行进路。接轨点不宜设在靠近客流大断面的车站、4,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 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5,地铁线路应符合运营效益原则、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客流走廊、应有全日客流效益 通勤客流规模,大型客流点的支撑,6 地铁选线应符合工程实施安全原则,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 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同时应保护地下资源、7,地铁线路与相近建筑物距离应符合城市环境,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地上线必要时应采取针对振动.噪声,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地下线应减少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6,1,3 线路起,终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起。终点车站宜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 并宜预留公交等城市交通接驳配套条件。2。线路起 终点不宜设在城区内客流大断面位置.也不宜设在高峰客流断面小于全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1.4的位置、3 对穿越城市中心的超长线路.应分析运营的经济性 并应结合对全线不同地段客流断面和分区OD的特征.列车在各区间的满载率和拥挤度 以及建设时序的分析 合理确定线路运行的起、终点或运行的分段点.4。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也可按每个交路运行不大于1h为目标。当分期建设时,初期建设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5km,5.支线与干线贯通共线运行时 其长度不宜过长.当支线长度大于15km时、宜按既能贯通,又能独立折返运行设计.但应核算正线对支线客流的承受能力,6、1、4.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2。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稠密地区宜为1km 在城市外围区宜为2km、超长线路的车站间距可适当加大,3.地铁车站站位选择.应结合车站出入口.风亭设置条件确定 并应满足结构施工,用地规划,客流疏导。交通接驳和环境要求,6.1.5,换乘车站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乘站的规划与设计、应按各线独立运营为原则.宜采用一点两线形式、并宜控制好换乘高差与距离,当采用一点三线换乘形式时.宜控制层数.并宜按两个站台层设置 一个站点多于三条线路时,其换乘形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2 换乘车站应结合换乘方式。拟定线位 线间距。线路坡度和轨面高程,相交线路邻近一站一区间宜同步设计,3。当换乘站为两条线路采用同站台平行换乘方式时、车站线路设计应以主要换乘客流方向实现同站台换乘为原则,4。当多条线路在中心城区共轨运行并实行换乘时.接轨、换乘.站应满足各线运行能力和共轨运行总量需求 并应符合6 1 2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线路配线及站台布置、6 1。6、线路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定,在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线,在中心城区以外地段 宜采用高架线 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 2.地下线路埋设深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以及隧道形式和施工方法确定,隧道顶部覆土厚度应满足地面绿化,地下管线布设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等要求.3,高架线路应注重结构造型和控制规模 体量,并应注意高度.跨度、宽度的比例协调,其结构外缘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高架线应减小对地面道路交通、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的影响。4,地面线应按全封闭设计 并应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红线及其道路断面的关系 地面线应具备防淹、防洪能力。并应采取防侵入和防偷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