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线,路6.1.一般规定6。1,1,地铁线路应按其运营中的功能定位 分为正线。干线与支线 配线和车场线 配线应包括车辆基地出入线。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渡线、安全线 6,1。2。地铁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线路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线网中的地位和客流特征.功能定位等。确定线路性质.运量等级和速度目标,2,地铁线路应以快速,安全。独立运行为原则,当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需要在两条正线之间或一条线路上干线与支线之间,组织共线运行,3。支线在干线上的接轨点应设在车站,并应按进站方向设置平行进路.接轨点不宜设在靠近客流大断面的车站。4 地铁线路之间交叉、以及地铁线路与其他交通线路交叉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方式.5,地铁线路应符合运营效益原则.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客流走廊 应有全日客流效益。通勤客流规模,大型客流点的支撑,6.地铁选线应符合工程实施安全原则,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同时应保护地下资源、7.地铁线路与相近建筑物距离应符合城市环境,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的要求,地上线必要时应采取针对振动,噪声 景观,隐私.日照的治理措施、并应满足城市环境相关的规定 地下线应减少振动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6、1 3,线路起,终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起,终点车站宜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并宜预留公交等城市交通接驳配套条件.2.线路起 终点不宜设在城区内客流大断面位置 也不宜设在高峰客流断面小于全线高峰小时单向最大断面客流量1.4的位置,3,对穿越城市中心的超长线路,应分析运营的经济性,并应结合对全线不同地段客流断面和分区OD的特征,列车在各区间的满载率和拥挤度。以及建设时序的分析 合理确定线路运行的起 终点或运行的分段点 4.每条线路长度不宜大于35km.也可按每个交路运行不大于1h为目标 当分期建设时,初期建设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5km 5、支线与干线贯通共线运行时 其长度不宜过长.当支线长度大于15km时,宜按既能贯通,又能独立折返运行设计.但应核算正线对支线客流的承受能力、6.1.4.车站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站分布应以规划线网的换乘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点为基本站点,结合城市道路布局和客流集散点分布确定,2.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稠密地区宜为1km,在城市外围区宜为2km 超长线路的车站间距可适当加大、3 地铁车站站位选择,应结合车站出入口,风亭设置条件确定,并应满足结构施工、用地规划,客流疏导,交通接驳和环境要求,6。1 5。换乘车站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乘站的规划与设计.应按各线独立运营为原则.宜采用一点两线形式。并宜控制好换乘高差与距离,当采用一点三线换乘形式时 宜控制层数.并宜按两个站台层设置,一个站点多于三条线路时,其换乘形式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2.换乘车站应结合换乘方式,拟定线位 线间距、线路坡度和轨面高程,相交线路邻近一站一区间宜同步设计.3.当换乘站为两条线路采用同站台平行换乘方式时,车站线路设计应以主要换乘客流方向实现同站台换乘为原则,4.当多条线路在中心城区共轨运行并实行换乘时.接轨,换乘。站应满足各线运行能力和共轨运行总量需求.并应符合6、1,2条第三款的规定 确定线路配线及站台布置.6 1.6,线路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线路敷设方式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理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定,在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线,在中心城区以外地段,宜采用高架线,有条件地段也可采用地面线,2.地下线路埋设深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隧道形式和施工方法确定,隧道顶部覆土厚度应满足地面绿化 地下管线布设和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等要求 3.高架线路应注重结构造型和控制规模.体量 并应注意高度,跨度 宽度的比例协调,其结构外缘与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高架线应减小对地面道路交通.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的影响 4,地面线应按全封闭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城市道路红线及其道路断面的关系,地面线应具备防淹、防洪能力,并应采取防侵入和防偷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