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工程环境保护29 3,1、29、3 4,关于噪声,振动防护有多种方式、包括降噪,减振各类工程措施、以及控制距离要求等 关于噪声,振动防护距离的确定说明如下.一,根据地铁A型车和B型车噪声,振动源强及噪声,振动传播衰减规律.按不同环境功能区噪声,振动限值。核算地上线。高架线。地面线 噪声,地下线振动的防护距离,二,防护距离的计算及条件、地铁噪声,振动防护距离取决于地铁噪声,振动的影响范围.其噪声.振动影响及传播范围与车辆噪声,振动源强及工程参数.包括轨道结构。桥梁类型.行车速度 以及敏感点与线路的相对位置关系等密切相关。按照夜间的噪声 振动标准要求计算提出。1,计算公式.2,计算条件,A型车和B型车噪声源强,A型车比B型车噪声源强大2 3dBA、轨道结构为混凝土无砟道床,混凝土枕。60kg,m连续钢轨、高架桥为普通连续箱形梁 轨道两侧采用防护栏,桥面无遮挡、最高设计速度80km,h.100km,h,列车运行速度70km,h.运营远期行车组织,列车编组,行车密度,地面有建筑物遮挡.列车噪声按有限长线声源进行衰减。地面风亭 冷却塔噪声防护距离是以风机常规消声设计为前提。冷却塔为低噪声冷却塔,当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时,需强化风机消声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冷却塔,三。防护距离的应用条件,噪声,振动防护距离、应根据系统制式、车辆选型、最高设计运行速度,桥梁类型等工程实际条件进行计算.地铁防护距离的提出既为地铁工程沿线用地控制。同时又为地铁沿线城市拆迁改造和城市规划提供依据。四,地上线的噪声及地下线的振动防护距离要求.当采用A型车或B型车时.可考虑以下建议.1、噪声,0类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区域的敏感点,外轨中心线与敏感建筑物的水平间距、60m,1类区 居住、医疗,文教、科研区的敏感点。50m.2类区 居住 商业,工业混合区的敏感点.40m,3类区 工业区的敏感点。30m 4a类区.城市轨道交通两侧区域.地上线、的敏感点 30m,2、振动,居民.文教区。机关的敏感点。类建筑,外轨中心线与敏感建筑物的水平间距.30m,商业与居民混合区 商业集中区的敏感点,类建筑,25m.3 当线路外轨中心线与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能满足噪声,振动防护距离且环境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或减振措施.当线路下穿敏感建筑物时,应采取特殊轨道减振措施,4.噪声,振动防护距离指地铁列车噪声。振动单独作用 不含其他交通噪声和振动,5,噪声防护距离有降噪措施条件的.振动防护距离是无减振措施条件的 五,防护距离应用的具体建议。1、对于规划区,地铁先建敏感建筑后建,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在噪声、振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住,文教 医疗等敏感建筑、2。对于建成区.敏感建筑先建地铁后建,当不能满足噪声、振动防护距离要求时、如地下线临近甚至下穿敏感建筑,或风亭 冷却塔选址困难的情况,应对线路采取轨道减振措施,或对风亭,冷却塔采取消声降噪等综合措施,以便环境影响符合振动,噪声限值标准的规定,3。对于风亭和冷却塔合建时。以及进风亭,排风亭和隧道风亭合建时,应符合表29.3,4规定的防护距离、29。3,5.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中未涉及高压送变电设备防护距离的要求.修订后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T 24.尚未批准发布 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与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但对于变电所的防护距离未作规定、因此,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面设置的110kV及以上的变电所提出与敏感建筑物的间距要求 将为工程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