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制动系统4。6,1 列车空气制动系统应由风源系统,常用制动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放制动系统组成,并应包括指令装置 电气及空气控制装置、执行操作装置,自诊断装置等,4.6,2,制动系统应采用微机控制、应能根据载荷大小自动调整制动力大小,4,6.3 常用制动应使用电制动,并应充分利用电制动功能.电制动与空气制动应能协调配合,并应具有冲击率限制 当电制动力不足时 空气制动应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不足的制动力,空气制动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动能力、即使在牵引供电中断或电制动故障情况下、也应能保证空气制动发挥作用、4,6 4,列车在实施再生制动时。制动能量应能被其他列车吸收.多余能量应由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吸收.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宜设于变电所,4。6.5。紧急制动应为纯空气制动,列车出现意外分离等严重故障影响列车安全时.应能立刻自动实施紧急制动.4,6、6。停放制动系统应保证在线路最大坡道.列车在最大载荷情况下施加停放制动不会发生溜车 4,6,7、基础制动宜采用单元式踏面制动装置或盘形制动装置,4。6。8,列车应具有两套或以上独立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组 当一台机组失效时.其余空气压缩机组的供气量。供气质量和总风缸容积.均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风要求,同时应维持空气压缩机必要的开动占空比,空气压缩机组应设有干燥器和自动排水装置,以及压力调节器和安全阀,4。6 9、列车制动系统应具有保持制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