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制动系统4,6,1,列车空气制动系统应由风源系统,常用制动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放制动系统组成,并应包括指令装置。电气及空气控制装置、执行操作装置 自诊断装置等,4,6,2、制动系统应采用微机控制,应能根据载荷大小自动调整制动力大小。4、6,3 常用制动应使用电制动。并应充分利用电制动功能。电制动与空气制动应能协调配合,并应具有冲击率限制,当电制动力不足时,空气制动应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不足的制动力.空气制动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动能力.即使在牵引供电中断或电制动故障情况下。也应能保证空气制动发挥作用 4,6、4.列车在实施再生制动时 制动能量应能被其他列车吸收、多余能量应由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吸收,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宜设于变电所、4,6,5.紧急制动应为纯空气制动,列车出现意外分离等严重故障影响列车安全时,应能立刻自动实施紧急制动,4,6。6。停放制动系统应保证在线路最大坡道.列车在最大载荷情况下施加停放制动不会发生溜车 4,6,7。基础制动宜采用单元式踏面制动装置或盘形制动装置 4。6 8。列车应具有两套或以上独立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组,当一台机组失效时、其余空气压缩机组的供气量,供气质量和总风缸容积。均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风要求,同时应维持空气压缩机必要的开动占空比.空气压缩机组应设有干燥器和自动排水装置、以及压力调节器和安全阀,4。6,9,列车制动系统应具有保持制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