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制动系统4。6.1。列车空气制动系统应由风源系统 常用制动系统.紧急制动系统。停放制动系统组成.并应包括指令装置,电气及空气控制装置。执行操作装置.自诊断装置等.4,6.2,制动系统应采用微机控制,应能根据载荷大小自动调整制动力大小.4 6。3、常用制动应使用电制动。并应充分利用电制动功能,电制动与空气制动应能协调配合 并应具有冲击率限制.当电制动力不足时,空气制动应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不足的制动力。空气制动应具有相对独立的制动能力,即使在牵引供电中断或电制动故障情况下,也应能保证空气制动发挥作用,4,6,4。列车在实施再生制动时,制动能量应能被其他列车吸收,多余能量应由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吸收。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宜设于变电所 4、6、5.紧急制动应为纯空气制动。列车出现意外分离等严重故障影响列车安全时,应能立刻自动实施紧急制动,4 6,6,停放制动系统应保证在线路最大坡道 列车在最大载荷情况下施加停放制动不会发生溜车 4。6,7、基础制动宜采用单元式踏面制动装置或盘形制动装置、4。6,8。列车应具有两套或以上独立的电动空气压缩机组 当一台机组失效时、其余空气压缩机组的供气量。供气质量和总风缸容积 均应能满足整列车的供风要求。同时应维持空气压缩机必要的开动占空比、空气压缩机组应设有干燥器和自动排水装置,以及压力调节器和安全阀,4.6、9。列车制动系统应具有保持制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