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运营模式3.3,1.地铁在正线上应采用双线.右侧行车制,南北向线路应以由南向北为上行方向、由北向南为下行方向 东西向线路应以由西向东为上行方向。由东向西为下行方向 环形线路应以列车在外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为上行方向,内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应为下行、3,3、2,地铁列车必须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3,3.3,地铁列车除无人驾驶模式外,应至少配置一名司机驾驶或监控列车运行、3、3.4、在客流断面变化较大的区段宜组织区段运行 列车运行交路应根据各设计年限客流量和分布特征综合确定。3、3,5 列车在平面曲线上的运行速度应按曲线半径大小进行计算、其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不宜超过0。4m、s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特殊情况局部区域可根据车辆,轨道。维修,环境条件综合确定.并可适当提高列车通过平面曲线的运行速度、3.3、6,列车牵引计算应在线路条件和车辆性能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站间运行速度,运行时间和能源消耗量 以及旅行速度。正常情况下,计算起动加速度 制动减速度不宜大于最大加速度。常用减速度的90。且计算列车起.制动加速度均不宜大于0.9m,s2,并应充分利用惰行 3 3,7、在站台计算长度范围内、越站列车通过站台的实际运行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设站台门时 越站列车通过站台的实际运行速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的有关规定、2。设站台门时 越站列车通过站台运行速度不宜大于60km h.3、3 8。进站列车进入有效站台端部时的运行速度不宜大于60km.h、故障或事故列车在正线上的推进的速度不宜大于30km,h、3.3、9、在正常运行状态下 列车应在车站停止后车门才能开启.列车启动前应通过目视或技术手段确认车门关闭。在有站台门的车站.列车开关门时间不宜大于17s.乘客比较拥挤的车站不宜大于19s 无站台门的车站不宜大于15s,3.3,10,站后折返运行的列车、应在折返站清空乘客后再进入折返线。故障或事故列车退出运营前 应先在车站清空乘客,3,3.11,地铁系统应设置运营控制中心,3 3、12、每个运营控制中心可控制一条或数条线路,控制中心应具有对列车运行,供电等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的功能,地铁车站应设置车站控制室、车站控制室应具有对列车运行。车站设备进行监视和控制的功能,3。3。13、采用无人驾驶运行模式时 列车运行监控。车辆客室应急通信以及车站站台门的设置和电视监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