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门,禁23 1。一般规定23.1,1 地铁涉及安全的重要设施的通道门,系统和设备用房门及管理用房门应设门禁、23,1.2 门禁系统应具有出入口监控和安全管理等功能,也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其他功能,23。1.3。门禁系统构成.设备配置和布置。应与运营管理模式相适应.23、1、4。线网内门禁系统宜实现统一授权管理 并应遵循统一的系统标准,23、1.5,门禁系统应按集中管理,分级控制的方式设计.应统一管理合法持卡人的访问权限 可根据需要设置线网中央级系统、线路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三级监控管理系统 或线网、含线路 中央级系统和车站级系统两级监控管理系统,并宜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集中设置授权工作点 23.1,6 门禁系统规模应与线网规划相适应.并应确定线路、车站和监控对象的数量,以及监控对象的安全等级 授权人数及发卡量,并应留有余量。23,1、7,设有门禁装置的通道门.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的电子锁,应满足防冲撞和消防疏散的要求,电子锁应具备断电自动释放功能.设备及管理用房门电子锁还应具备手动机械解锁功能,23,1,8。门禁系统应实现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车站控制室综合后备控制盘 IBP、上应设置门禁紧急开门控制按钮 并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23,1.9、车站级以下系统和设备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 并应满足地铁车站环境的要求。23。1、10、门禁系统宜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23,1,11 门禁系统应实现线网,线路和车站内的时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