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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1 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1,1,4.2、1,4,2。2.4,2 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 2004、6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 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 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 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 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 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杰 谭、华,蒋国荣,黄锡谬。周、茜、王。峥,柳孝图。陆凤华,燕,翔、徐 春,邹广荣,刘少瑜、王,稚、孔庆国、王福田 张建勋。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程明昆.李,昂、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林建平 李孝宽.王俊贤 茹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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