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2 1,4 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4,6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 总平面防噪设计 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了对办公 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 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 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 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 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杰、谭,华、蒋国荣 黄锡谬、周 茜.王.峥.柳孝图,陆凤华 燕.翔,徐,春 邹广荣,刘少瑜.王 稚。孔庆国.王福田,张建勋 闫国军、主要审查人 程明昆、李 昂,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林建平,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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