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of、sound 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 6。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1,4,2。1 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 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 旅馆建筑,办公建筑 商业建筑 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 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 林 杰,谭 华。蒋国荣 黄锡谬,周、茜。王.峥,柳孝图 陆凤华.燕.翔.徐、春、邹广荣 刘少瑜 王。稚.孔庆国.王福田,张建勋 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程明昆,李、昂 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 吴大胜 林建平.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