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设施及附属设施设计7。1,一般规定7,1 2 为了保证交叉口设计的合理性。以达到安全和畅通的目的。交叉口的设计应是道路工程设计和交通工程设计的统一。应同步设计.7,1 3 附属设施的布置不能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例如.交通岛的布置应有利于行车顺畅 达到交通渠化的目的 不能布置在行车轨迹线上 又如.照明设计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照度,但又不能造成对驾驶员的眩目 再如,绿化布置在交叉口范围内不能影响行车轨迹。不能影响行人走路和过街、不能遮挡交通标志和信号灯、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能种植高于1.0m的绿化等.7、2、交通信号灯具及交通标志杆件设置7.2、4、若交叉口范围大于50m.规定每一机动车信号灯应安装两组信号灯,一组面向交叉口,作为对向进口道的远灯、一组背向交叉口.作为本进口道的近灯,以防前面停止的大车遮挡后面小车的视线,图7。2、4 1中黑点为灯杆的设置位置,图7。2,4。2为左图中较大黑点处灯杆设置的详细示意图.图7、2,4 1。信号灯在交叉口的设置位置示意图,图7 2,4,2 远近灯设置示意图7,2.5。行人过街信号灯放置示意图见图7,2,5,图7.2、5、行人过街信号灯设置示意图7。4,交叉口对道路绿化和照明的要求.7.4 1。为使驾驶员也能看到身材矮小的儿童 故规定了视距三角形内及停车视距范围内的绿化高度,7。4。2,为使驾驶员能辨认出前方交叉口并进一步明确前方交叉口的情况 所以规定交叉口的照明标准不能够低于相交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