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交通信号灯具及交通标志杆件设置7.2。1 平面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的有关规定、7。2.2。有转弯专用车道且用多相位信号控制的干路上 应按相位分别设置信号灯,7 2、3,信号灯的设置、应包括机动车信号灯,行人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当非机动车交通流可与行人交通流同样处理时。可装非机动车。行人共用信号灯、7.2,4 机动车信号灯杆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或者机非分隔带上、若交叉口范围大于50m.则每一机动车信号灯应安装两组信号灯具、一组面向交叉口.作为对向进口道的远灯,一组背向交叉口,作为本进口道的近灯。以防前面停止的大车遮挡后面小车的视线 若交叉口范围小于50m 则每一机动车信号灯可安装一组远灯,7。2.5.行人过街信号灯应放置在车流的上游方向,使行人能够同时观察到行人过街信号与上游驶来的机动车。7、2 6,在中央分隔带上设置行人驻足区时、应在行人驻足区加设行人信号灯 7,2、7。信号灯杆件与标志杆件在有条件时必须合杆、但杆上的标志数目不得多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 的有关规定,7,2。8,车道功能布局标志应放置在第一次明确划分进口道车道功能的地点,如果进口道宽度较窄 可在进口道两侧安装信号灯.左弯待转区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宜加一组对着待转区的左转灯 可变信息板宜设置在第一次明确划分进口道车道功能的地点之外、7。2。9、机动车标志杆件应设置在机非分隔带上,无机非分隔带时设置在人行道绿化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