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信号控制交叉口设计6.4、1,信号控制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常规双向通行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全部组成部分进行一体化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进出口道车道数,进出口道车道宽度、长度和车道功能划分。交通流导向交通岛等的交通渠化设计以及人行过街横道,过街安全岛,非机动车道与公交中途站设计等.2、信号控制交叉口平面设计方案应与交通信号控制选择方案同步进行。应协调进口车道渠化方案与信号控制方案 应达到两者最佳配合 最大限度地提高信号控制交叉口的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3,信号控制交叉口设计 应使干路进口道通行能力与其上游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并应使之与相邻交叉口协调.6、4.2.信号控制交叉口进口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信号控制交叉口进口道各车道宜根据高峰小时内高峰15min换算的小时交通量设置左转 直行和右转专用车道或直左.直右混行车道。2。新建交叉口设计宜利用部分中央分隔带增辟左转专用车道、改建及治理交叉口设计。当高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交通量超过2辆时 宜设置左转专用车道。每信号周期左转车平均到达交通量达10辆.或需要左转专用车道长度达90m时。宜设置2条左转专用车道。3,当高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右转车平均到达量达4辆或道路空间允许时。宜设置右转专用车道 改建及治理交叉口设计时,可通过缩减进口道车道的宽度、减窄机非分隔带宽度或利用阻挡视线的绿化带展宽成右转专用车道或直右混行车道.当设置2条右转专用车道时。须对右转车流进行信号控制、4 需设两条转弯专用车道时.展宽段长度可取一条专用车道长度的0 6倍、6。4。3,信号控制交叉口出口道设计应符合进出口道匹配原则 新建及改建交叉口设计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多进口车道数相匹配,治理交叉口 当条件受限时,出口车道数可比同时流人最大车道数少一条.出口道设计总宽必须按出口道增加车道数所需宽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