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4,交叉口对道路绿化和照明的要求7,4。1、平面交叉口绿化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导向岛以及在停车视距范围内的分隔带上的绿化高度不应高于路面60cm,且绿化布置不得影响行人过街。交叉口范围内不应种植行道树,必须种植时 应加大种植间距.行道树的树干及枝叶不得侵入道路界限、不得遮挡驾驶员对交通信号灯与交通标志的视线、2.在安全岛上对行人通行的部分进行铺装外,其它部分可种植草皮,3。环形交叉口中心岛主要功能是组织环形交通.其绿化以布设花草坪,花坛为主 不得采用常绿乔木或大灌木、以免影响视线、4.中央分隔带及导向交通岛上。绿化布设应以草坪,花坛为主.当分隔带宽度小于2、5m时。不应种植行道树 5,平面交叉口的绿化应起到交通诱导.防护隔离,吸尘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的规定 7。4、2.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必须设置不低于相交道路路段照明标准的照明设施,事故多发处应提高照明标准、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交通信号灯,标志等交通设施,7。4.3。平面交叉口照明的布设应有利于驾驶员看清交叉口的交通状况。车行道路面。人行道 交通岛、分隔带均应达到一定的照度标准,布置在交叉口的灯具的光源色调可有别于布置在路段的灯具的光源色调。并采取不同于路段的灯具型式和排列方式,平面交叉口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