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低压配电7.1。一般规定7,1,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电压.GB,T.156的规定。本章适用范围确定为工频交流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7,1 2,具备智能控制功能的电器,可具有扩展的远程通信功能 组成低压智能配电系统 实现自我诊断 故障分析等。以适应某些重要工程的特殊需要。提高系统的可控性和稳定性。也是未来智能电器发展的一个方向 7.1。4.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第1款、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因为低压配电级数太多将给开关的选择性动作整定带来困难.但在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中,不少情况下难以做到这一点,当向非重要负荷供电时。可适当增加配电级数,但不宜过多 第2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增加低压配电回路.因此在设计中应适当预留备用回路 对于向一.二级负荷供电的低压配电箱,柜,的备用回路、可为总回路数的25,左右.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