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12.4,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可分为。TN.TT。IT三种类型,其中.TN.系统又可分为TN C,TN。S,与,TN一C。S三种形式.12.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电气安全防护的具体要求确定、12。4 3。当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共用接地导体时,应首先满足保护接地导体的相关要求、12,4。4.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接地导体,PE、的串联过渡接点.12、4 5,保护接地导体,PE、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接地导体,PE、对机械损伤。化学或电化学损伤、电动力和热效应等应具有适当的防护,2,不得在保护接地导体,PE 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器件、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3、当采用电气监测仪器进行接地检测时,不应将工作的传感器。线圈。电流互感器等专用部件串接在保护接地导体中,4。当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应采用铜铝专用连接器件.12,4、6,保护接地导体,PE,的截面积应满足发生短路后自动切断电源的条件 且能承受保护电器切断时间内预期故障电流引起的机械应力和热效应。12、4。7.单独敷设的保护接地导体。PE,最小截面积应符合本标准第,7.4。5,条的规定,12 4.8,保护接地导体.PE 可由下列一种或多种导体组成 1 多芯电缆中的导体、2 与带电导体共用外护物绝缘的或裸露的导体、3 固定安装的裸露的或绝缘的导体,4。满足动、热稳定电气连续性的金属电缆护套和同心导体电力电缆、12,4.9.下列金属部分不应作为保护接地导体.PE,1,金属水管、2。含有气体.液体.粉末等物质的金属管道。3 柔性或可弯曲的金属导管.4,柔性的金属部件 5。支撑线。电缆桥架。金属保护导管。12,4.10。采用TN C。S系统时、当PEN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12,4。11。TN接地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TN接地系统中 PEN或PE导体对地应有效可靠连接.2 当配电回路中过电流保护电器不能满足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时、则应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措施,也可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 或结合以上两种故障防护措施来满足要求,3,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不应采用TN,C系统 4,TN、C,S,接地系统中的,PEN导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除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内部的PEN导体外、PEN导体必须按可遭受的最高电压设置绝缘,2,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包括配线用的钢导管及金属槽盒在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以及外界可导电部分,不得用来替代PEN导体,3.TN。C、S系统中的PEN、导体从某点起分为中性导体和保护接地导体后、保护接地导体和中性导体应各自设有母线或端子、5,TN。接地系统中的PEN导体。应在建筑物的入口处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并重复接地。6 TN 接地系统中,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可采用直接接地方式。7.TN,接地系统中,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应与变电所内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方式一致。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变压器中性点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也应在其中性点处接地,2、当变电所内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时.低压柴油发电机中性点不能在其中性点处接地,应在低压配电柜处接地。12、4。12,TT接地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TT、接地系统中所装设的用于故障防护的保护电器的特性和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应满足本标准第7 章的要求。2。TT,接地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作为故障防护 当在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间的电阻值非常小时,可以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3,TT,接地系统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所连接的接地装置不应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其保护接地导体的最大截面积为,铜导体25mm2。铝导体35mm2、12 4.13、IT接地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IT系统中的电源系统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IT系统可在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或集中接地、12,4.14 下列部分严禁接地.1,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2 采用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3、采用电气分隔保护方式的单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4.在采用双重绝缘及加强绝缘保护方式中的绝缘外护物里面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12,4、15。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本标准第 12.4 11条、第12 4,13.条规定的各种系统接地形式的具体条件、与保护接地导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