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 3,4 4,3。4、6.4,1.1.4,1、3 4,1.4、4、1。6、4、8,1、4,8 4 4 8.5,4、8,7,4.8。12。6,5,2,6 7,1 6。7、5。6,8,2,6。8。3、10.1。1,11,2.2、11,2,5 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 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 产品制造 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 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 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2、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 3,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张颖琮,刘凯,沈纹.严洪、王金元.张文才.吕立。李宏文,孙成群,丁杰,吴军 温伯银 李宁.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蔡钧、傅俊豪,主要审查人、陈南,郭树林.李国华 杨瑞新,倪照鹏、王炯.蒋皓 李炳华,杨德才、陈汉民,王东林 陈建飙 李忠,张明,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