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automatic.fire,alarm systemGB。50116,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 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 4。1、3,4,1 4,4 1.6 4.8、1,4,8、4,4,8.5.4、8。7。4,8,12、6.5。2,6。7,1 6、7,5 6 8。2。6,8.3、10、1,1。11、2,2,11,2。5,12、1。11.12 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本次规范修订是一次全面修订,在维持原规范基本框架.保留合理内容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消防应急广播。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火灾警报装置.以及模块等设备或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 使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符合实际需要、2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3 增加了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等典型场所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4 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使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盛赛尔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飞繁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利达集团.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施耐德万高,天津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丁宏军、张颖琮、刘凯。沈纹,严洪.王金元,张文才,吕立、李宏文 孙成群.丁杰、吴军,温伯银.李宁,罗崇嵩,王爱中,刘敏、胡少英,蔡钧。傅俊豪 主要审查人。陈南 郭树林、李国华,杨瑞新,倪照鹏、王炯.蒋皓。李炳华。杨德才,陈汉民,王东林 陈建飙 李忠 张明 邵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