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23,1 一般规定23.1,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物或建筑群中所设的各类系统机房的设计,不适用于银行,政务.大型企业等设置的数据中心。银行。博物馆等高风险对象的安防监控中心。党政机关等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的专项设计 23 1,2、本章涉及的机房名称,如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信息网络机房.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和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等分类引自、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2015。23,1、3,机房设置与智能化系统的形式密切相关,除应满足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外.还应适应物业管理的要求,满足系统操作 受控设备的运行管理或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便利性等需求,23,1。4,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很快,建筑智能化应用系统内容在不断增加、机房预留适度的面积 是满足系统扩容和增加新系统等发展的需要 此外,项目在设计。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使用功能、管理模式、建设标准变化时 机房面积应有一定的适应性.23。1,5,地震时机房和设备不应遭到破坏,23、1,6,对于高层建筑或智能化系统较多的多层建筑.其各类设备及机柜。布线 接线箱等较多,故应设置弱电间。便于管理维护.系统运行不受电磁场等干扰影响.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