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5,设备间及电信间21。5,1、设备间应根据主干线缆的传输距离,敷设路由和数量、设置在靠近用户密度中心和主干线缆竖井位置。21.5。2。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设备间的宽度不宜小于2。5m 设备间使用面积的计算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系统信息插座大于6000个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每增加1000个信息点 宜增加2m2,2 设备间安装程控用户交换机,信息网络设备或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机柜时相应增加面积 3。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工程使用的设备间.当采用800mm宽机柜时。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15m2。21.5 3、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电信间的数量应按所服务楼层范围及工作区面积来确定,当该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最长水平电缆长度小于或等于90m时 宜设置1个电信间,最长水平线缆长度大于90m时 宜设2个或多个电信间,每层的信息点数量较少。最长水平线缆长度不大于90m的情况下、宜几个楼层合设一个电信间,21 5,4。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1。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标准19in机柜。2。机柜单排安装时 前面净空不应小于1。0m。后面及侧面净空不应小于0,8m,多排安装时,列间距不应小于1。2m.3,设备间和电信间内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5m。4 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 暗装箱体底边距地不宜小于0,5m 明装式箱体底面距地不宜小于1。8m。21、5、5、设备间及电信间应采用外开丙级防火门.地面应高出本层地面、0。1m及以上或设置防水门槛、21。5 6,设备间及电信间的设计除符合本节规定外 尚应符合本标准第23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