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fire。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 projectsGB,50872。2014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 5,1,2.5,1。3、5,2 1,6,1。2 6 4,1。7.0,4,8、0,3,8 0 5、9,0 7、10 0。9。11。2、2,11、2、5.11,3,1.11 3,2、12、1,1。12,1,3.12。1,10 12 1、11,12.2,1,12 2,2,12,3,1、12。3 2,1、13。1,1、13。1 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 厂区建。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 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中 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 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 董新,金峰,杨志刚。赵琨 张鹏,段波 李嵘,吕康,江宏文 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 黄璁、王毅华,王兆成 姚福明,庞秀岚 李德玉。万风霞 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