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 fire protection、design.of,hydropower。projectsGB 50872,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5,1.2.5,1、3。5 2、1.6,1,2、6,4.1。7、0.4、8,0、3,8,0.5、9.0,7,10 0。9。11。2.2、11 2.5、11,3 1、11。3 2。12。1 1 12、1,3.12。1.10。12 1。11,12.2,1,12、2,2,12 3,1,12。3、2、1,13.1 1.13,1、2 13、2 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2 85号。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构.筑物、大坝与通航建筑物、室外电气设备。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采暖 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技术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赵忠会。李光华。董新、金峰、杨志刚 赵琨.张鹏,段波,李嵘 吕康,江宏文。周强。牛文彬,王润玲.倪照鹏.王宗存、王继琳 姚云龙,主要审查人。冯真秋.黄璁,王毅华,王兆成,姚福明 庞秀岚,李德玉,万风霞.曾镇铃、陈寅其.徐立佳,郭筱蓉,彭淑英 杨益.刘立成,陈立新,鲁玉凤。吕卫国、林来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