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3。1。当供电电压为35kV且负荷集中、配电线路电压损失符合要求.无其他高压用电设备 经济性合理时。可直接降至低压配电电压,3、3,2,同时供电的双重电源供配电系统中.其中一个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3。3。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应设置自备电源、1.一级负荷中含有特别重要负荷,2。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更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3.当双重电源中的一路为冷备用。且不能满足消防电源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4,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的外部只有一回电源不能满足用电要求,3、3 4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 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3,5,需要双重电源供电的用电单位 宜采用同级电压供电,3,3 6。采用35kV,20kV或10kV双重电源供电的民用建筑.其高压侧宜由单母线分段组成供配电系统。两段母线间宜设联络开关,3 3、7。35kV 20kV或10kV供配电系统中,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低压系统不宜多于三级,3 3,8。公共建筑内的35kV、20kV或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3。3。9。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 1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3、蓄电池组,3,3 10,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30s、60s。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动启动的应急发电机组,2,自动投入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时.可选用独立于正常电源之外的专用馈电线路,3、连续供电或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装置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UPS.4。除本条第3款外、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应急照明供电 可采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EPS。3、3,11、住宅小区的供配电系统 宜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小区的20kV或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2 高层住宅宜在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20kV,10kV,0,4kV户内变电所或室外预装式变电站 3、多层住宅小区,别墅群宜分区设置20kV 10kV.0。4kV独立变电所或室外预装式变电站,3。3,12,超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宜按照超高层建筑内的不同功能分区及避难层划分设置相对独立的供配电系统、3,3.13 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的供配电系统宜按照不同业态设置相对独立的供配电系统,3、3、14,居住建筑住户内的用电设备与商业网点,配套设施及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应分别设置用电计量。建筑内的各个不同功能分区、不同业态,不同类别的用电宜根据使用及管理需要分别设置电能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