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13。6、1,灯具在地面设置时。每个回路不超过64盏灯、灯具在墙壁或顶棚设置时,每个回路不宜超过25盏灯。13,6 2,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的蓄电池组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疏散标志灯平时应处于点亮状态、疏散照明灯可工作在非点亮状态。13 6,3。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的配电线路应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敷设在不燃烧体内、在吊顶内敷设的线路应采用耐火导线穿采取防火措施的金属导管保护,13、6,4 在机房或消防控制中心等场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当电源满足负荷分级要求时,不应采用蓄电池组供电,13、6,5。消防疏散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设置在顶棚上的疏散照明灯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灯具选择。安装位置及灯具间距以满足地面水平最低照度为准,疏散走道,楼梯间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按中心线对称50。的走廊宽度为准 大面积场所疏散走道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按中心线对称疏散走道宽度均匀满足50.范围为准,2,疏散指示标志灯在顶棚安装时.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口的内侧上方、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设置.采用顶装方式时,底边距地宜为2,0m,2,5m,设在墙面上,柱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间距在直行段为垂直视觉时不应大于20m,侧向视觉时不应大于10m 对于袋形走道 不应大于10m,交叉通道及转角处宜在正对疏散走道的中心的垂直视觉范围内安装.在转角处安装时距角边不应大于1m、3,设在地面上的连续视觉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之间的间距不宜大于3m,4 一个防火分区中.标志灯形成的疏散指示方向应满足最短距离疏散原则.标志灯设计形成的疏散途径不应出现循环转圈而找不到安全出口。5,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其防水.防尘性能应达到IP67的防护等级要求.地面标志灯不应采用内置蓄电池灯具、6 疏散照明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不得在其周围存放有容易混同以及遮挡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7.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位置可按图13,6。5,1和图13、6。5,2布置 13,6,6 备用照明及疏散照明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及最低照度。应符合表13、6.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