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公共广播系统16.2.1 公共广播应采用单声道播放,并能实时发布语音广播、且应有一个广播传声器处于最高广播优先级.16.2,2。公共广播系统可选用无源终端方式.有源终端方式或无源终端和有源终端混合方式,16。2,3.建筑物中设有公共广播系统时、应设置广播控制室.16。2。4、公共广播系统应按播音控制,广播线路路由等进行分区,宜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物宜按楼层或功能分区、2,业务部门与公共场所宜分别设区.3。广播扬声器音量需要调节的场所 宜单独设区或增加音量控制器。4、每一个分区内广播扬声器的总功率不宜大于200W 且应与分路控制器的容量相适应,5.消防应急广播的分区应与建筑防火分区相适应。16 2 5,公共广播系统宜采用定压输出,输出电压宜采用70V或100V、16,2.6,公共广播系统的传输线路。衰减不宜大于3dB,1000Hz、16。2。7 公共广播系统传输回路宜采用二线制,当公共广播兼作紧急广播时。有音量调节装置的回路应设控制线.16,2,8。航站楼。客运码头 铁路旅客站和汽车客运站的旅客大厅等环境噪声较高的场所设置公共广播系统时.系统应能根据噪声的大小自动调节音量。广播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高10dB、15dB。应从建筑声学和广播系统两方面采取措施,满足语言清晰度的要求.16,2,9、多用途公共广播系统,在发生火灾时.应强制切换至消防应急广播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置专用功放设备与控制设备,仅利用公共广播系统的传输线路和扬声器时,应由消防控制室切换传输线路.实施消防应急广播,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全部利用公共广播系统。只在消防控制室设应急播放装置时,应强制公共广播系统进行消防应急广播 按预设程序自动或手动控制相应的广播分区进行消防应急广播 并监视系统的工作状态。3。在发生火灾时。应将客房背景广播强切至消防应急广播 16 2,10、紧急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公共广播系统有多种用途时,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系统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按疏散预案向相关广播区域播放警示信号 含警笛,警报语音或实时指挥语音,2,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 紧急广播的声压级应比环境噪声高12dB或以上 3、紧急广播系统设备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4.紧急广播功放设备的容量应支持系统所有扬声器同时播放的要求.5。发布紧急广播时。音量应能自动调节至不小于应备声压级界定的音量 6.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能一键到位,7、单台广播功放设备故障不应导致整个广播系统失效,8,单个广播扬声器故障不应导致整个广播分区失效、16。2,11 公共广播系统在各广播服务区内的电声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