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1,一般规定18。1。1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是智能建筑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其含义是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 电力,照明,给水排水.运输,防灾,保安等设备以集中监视和管理为目的,构成一个综合系统 一般是一个分布控制系统。即分散控制与集中监视、管理的计算机控制网络,在国外早期.20世纪70年代末.一般称之为、building,automation.system,简称.BAS或、BA系统,国内早期一般译为建筑物自动化系统或楼宇自动化系统.现在称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系统按工作范围有两种定义方法、即广义的BAS和狭义的BAS,广义的BAS即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它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狭义的BAS即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它不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从方便使用的角度、可将,狭义。二字去掉、简称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为、BAS.18 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对象涉及面很广,很难有一个家的相关产品都是性价比最高的,因此。该系统由多家产品组成时就存在一个产品开放性的问题。在规范正文中 将主要机电设备 通常为空调系统 的监控系统简称为主系统.其他机电设备的监控系统如与主系统不是同一厂家生产,则称为第三方子系统、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通常性价比比较高,例如个人机领域内的产品就是如此、因而提倡优先选择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18。1,4,在确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通信方式及控制问题时.系统规模是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不同厂家的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产品说明或综述介绍中、大多数都涉及规模划分问题、其共同点是以监控点的数量作为划分的依据,但是各厂家都是根据各自产品的应用条件来描述规模大小的,有关大小的数量规定差异很大。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表18.1 4的意义在于给出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为后续条款的相关规定提供前提、而不在于其具体的量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