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 1。一般规定18、1。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 是智能建筑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其含义是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电力.照明、给水排水、运输。防灾.保安等设备以集中监视和管理为目的、构成一个综合系统。一般是一个分布控制系统、即分散控制与集中监视、管理的计算机控制网络.在国外早期.20世纪70年代末。一般称之为,building,automation.system.简称,BAS或.BA系统.国内早期一般译为建筑物自动化系统或楼宇自动化系统、现在称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系统按工作范围有两种定义方法 即广义的BAS和狭义的BAS、广义的BAS即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它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狭义的BAS即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它不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从方便使用的角度.可将、狭义,二字去掉、简称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为,BAS,18 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对象涉及面很广、很难有一个家的相关产品都是性价比最高的,因此。该系统由多家产品组成时就存在一个产品开放性的问题,在规范正文中,将主要机电设备,通常为空调系统,的监控系统简称为主系统.其他机电设备的监控系统如与主系统不是同一厂家生产,则称为第三方子系统,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通常性价比比较高,例如个人机领域内的产品就是如此,因而提倡优先选择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18,1 4。在确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通信方式及控制问题时,系统规模是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 不同厂家的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产品说明或综述介绍中、大多数都涉及规模划分问题、其共同点是以监控点的数量作为划分的依据、但是各厂家都是根据各自产品的应用条件来描述规模大小的,有关大小的数量规定差异很大、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表18 1.4的意义在于给出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为后续条款的相关规定提供前提 而不在于其具体的量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