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8,1、一般规定18、1,1。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是智能建筑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其含义是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 电力。照明,给水排水。运输。防灾、保安等设备以集中监视和管理为目的、构成一个综合系统、一般是一个分布控制系统.即分散控制与集中监视、管理的计算机控制网络,在国外早期.20世纪70年代末 一般称之为,building,automation.system。简称、BAS或。BA系统.国内早期一般译为建筑物自动化系统或楼宇自动化系统,现在称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系统按工作范围有两种定义方法,即广义的BAS和狭义的BAS。广义的BAS即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它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狭义的BAS即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它不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从方便使用的角度,可将.狭义。二字去掉,简称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为.BAS 18、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对象涉及面很广、很难有一个家的相关产品都是性价比最高的、因此,该系统由多家产品组成时就存在一个产品开放性的问题,在规范正文中、将主要机电设备、通常为空调系统.的监控系统简称为主系统.其他机电设备的监控系统如与主系统不是同一厂家生产。则称为第三方子系统 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通常性价比比较高,例如个人机领域内的产品就是如此。因而提倡优先选择满足可互换用的产品。18,1。4,在确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结构.通信方式及控制问题时 系统规模是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不同厂家的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产品说明或综述介绍中,大多数都涉及规模划分问题,其共同点是以监控点的数量作为划分的依据。但是各厂家都是根据各自产品的应用条件来描述规模大小的,有关大小的数量规定差异很大、由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表18,1。4的意义在于给出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为后续条款的相关规定提供前提。而不在于其具体的量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