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消防标准8 1,一般规定8,1 1。本条提出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原则,在设计中应结合具体工程及当地的自然条件。人文背景,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8.1.2。在消防设计中。既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 采取提高安全性能的防火措施和控制火源的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也要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必要的防火分隔、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设施与有效的灭火。报警与防烟排烟等设施、以控制和扑灭火灾.实现保护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8.1、3、本条规定了住宅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时的防火设计原则 若住宅与商业上下或左右组合建造,不同功能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不同功能之间的防火构造及消防设施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8 1、4、住宅建筑周边应根据不同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高层住宅应设消防扑救场地 消防登高操作面,场地及管线承载力应能满足消防设施使用的要求,近年来,国内部分城市探索在城市街道办建设,微型消防站。一个。微型消防站,服务一个小型社区.配备几个人及简单消防器材。取得了,防消宣一体化,的良好效果,为方便居住小区自救.设计时可根据总体布局、结合物业用房,小区门卫等预留一定面积的房间布置 微型消防站,可根据需求设置10m2。50m2的场所、配备灭火器具 防护装具。破拆工具等基本消防器材.条件允许时可配备消防摩托车或小型消防车。供小区初起火灾时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