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电 梯5,11,1.新建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5.11。2,十一层及以下设置公共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1台 七层至十一层住宅应配置可容纳担架、含削角担架,电梯 5.11.3,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配置1台可容纳担架电梯,可兼作消防电梯,轿厢和候梯厅深度均不应小于2 10m。5。11,4。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的公共部位处设站.并且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轿厢尺寸宽 深不应小于1、1Om,1 40m、5,11 5、住宅电梯数量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建筑类型,层数、服务户数,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者的舒适度等因素。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每台电梯服务户数不应超过70户。宜为30户、60户,5,11,6.建筑高度100m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每层住户多于2户时.每单元电梯数量不应少于3台,其中一台电梯应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5。11.7。电梯候梯厅净深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电梯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电梯候梯厅和敞开楼梯间共用平台时 平台净深不应小于2,10m,5,11 8。住宅应选择节能环保高效能电梯,使用人数较少的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宜配置无机房电梯或小机房电梯,5 11.9,当住宅地下室功能为非机动车库 汽车库。储藏室时。每单元至少应有1台无障碍电梯到达该层 当有高差时。应设无障碍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