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4,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8.4、1。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安全、本条提出住宅建筑的选址,平面布置等应保障安全、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爆炸时对住宅建筑的影响,8,4。2,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 原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综合考虑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规定了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 8,4 4,本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 6条制定。原文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由于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均需要建筑周边有相对开阔的场地 因此,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即使按照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可以减小,也不能减小 8 4 5,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低层合院住宅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本条针对住宅建筑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 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m2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00m。组与组 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图30,8,4。6,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库房自然排烟口、釆光窗洞口应与上部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离开一定的距离 如图31,图32所示。但当釆光窗 井釆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地上建筑完全分隔时.其间距可不限。地下车库同一防火分区内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洞口之间的间距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