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8.4.1 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安全,本条提出住宅建筑的选址.平面布置等应保障安全。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 爆炸时对住宅建筑的影响、8 4,2。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2,2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综合考虑灭火救援需要 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规定了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8,4,4,本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第5、2 6条制定.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由于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均需要建筑周边有相对开阔的场地。因此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即使按照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可以减小。也不能减小 8 4,5,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低层合院住宅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本条针对住宅建筑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视为一座建筑。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m2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00m.组与组、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图30、8,4。6.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库房自然排烟口。釆光窗洞口应与上部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离开一定的距离.如图31。图32所示,但当釆光窗.井釆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地上建筑完全分隔时,其间距可不限、地下车库同一防火分区内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洞口之间的间距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