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防烟排烟8,12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三合一。前室,应采用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 三合一、前室对应的剪刀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 8、12、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时、防烟楼梯间可釆用自然通风方式,加压送风口不应被遮挡。8,12.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中住宅避难层转换楼梯前室可不设防烟设施。8 12 4.当住宅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采用自然通风,地下室为汽车库 非机动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且地下室仅为一层时。楼梯间或前室可不设防烟设施 8,12,5 一层扩大前室可采用自然通风.外开门可作为自然通风口。8。12,6。除住宅套内、其他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开敞楼梯和自动扶梯等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8。12,7、住宅建筑非机动车库防烟分区的长边最大长度不应大于60m,8、12、8、排烟管道、正压送风管道的耐火极限和完整性应满足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和,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 17428的相关要求 8,12,9,住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等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