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8,10、1。本条规定住宅小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00m2.与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6、1。11条保持一致,8.10,2,8、10。5、这几条对住宅中消火栓系统的设置作出规定、消火栓系统的具体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消防箱宜设置在前室。走道等公共部位,江苏地区设置湿式消火栓系统应无困难、因此规定不宜设干式消火栓系统,8。10。6,8、10。8。这几条对住宅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作出规定,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具体设计还应执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都在非机动车库内,一般与其他非机动车没有分隔,因此规定非机动车库全部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第8、1,3条的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住宅建筑内.当有户内楼梯与地下储物间连通时。该储物间属于住宅套内空间.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面积不计入公共部位储物间的总面积,8,10,9,建筑高度大于120m的住宅建筑除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设置水消防设施外 还宜增设室内干式泡沫灭火消火栓系统。可设置在公共部位水管井中.室内干式泡沫灭火消火栓系统的组成设施包括。DN100消防立管,每层预留DN65消火栓接口,消防立管接入口设消防水泵接合器,8、10、10。灭火器的配置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