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管线综合10。6.1,管线综合是规划设计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符合各种管线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各自的覆土空间,解决诸管线之间或与建筑物、道路和绿化之间的矛盾,需要建筑和设备各专业共同协作完成。这不仅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建筑物和园林绿化标高。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还利于今后的施工和运营维护、目前住宅小区内均设有地下汽车库,且基本在场地内满铺设置,在符合各种管线的技术规范和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各种管线敷设在地下汽车库内,可有效减少管线敷设成本,利于及时发现管线损坏、泄露。便于管线的检修和维护.规定工程管线不宜穿越市政道路是为了保证工程管线的安全使用.若必须穿越市政道路.应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管线不被破坏 并能维护管理,10 6,3 本条参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1.7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公共管道和设备部件如供暖回水总立管,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强电,弱电管线及配套设施等,布置在住宅套内,不仅占用套内面积。影响套内空间使用,住户装修时还往往将管道加以隐蔽 给维修和管理带来不便,且经常发生无法进入户内进行维护的情况、因此,本条规定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为各户服务的排除开敞阳台雨水的立管考虑就近布置.设置在开敞阳台对住户影响不大,因此将阳台雨水排水立管排除在规定之外.该立管不应与屋面雨水立管合用、当地下室为人防地下室时.因排水立管岀户管不能穿入人防地下室、只能敷设在一层人防地下室顶板上的覆土层内,此部分公共管道无法避免要进入套内、故此部分管道也排除在规定之外.但该管道应尽量避让卧室等对安静要求较高的房间.10,6。4,住宅建筑内的给水排水 采暖、空调循环水等管道漏水、检修 更换管道时均需排水 故作此规定,10,6、5.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的使用安全.必须确保住宅内给水排水管道及供水设备的正常使用、因此。供住宅建筑使用的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围护结构。其设备用房也不得设在人防防护单元内,且设备用房的疏散门不能开向人防防护单元,同时为了保证住宅的防火和安全疏散以及人员有序管理.要求住宅和设备用房的出入口分开设置,设备用房的出入口应能直通室外或直接进入直通室外的楼梯,用于消防系统的设备用房还应同时满足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