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单元出入口 走道.外廊5、12,1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应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 5,12,2,住宅应在首层的主要公共出入口处设门厅。并有识别标志、多层住宅门厅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0m2,高层住宅门厅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2,5 12 3 设置电梯或无障碍住房的住宅.住宅底层主要公共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并设深度不小于1.50m的入口平台,无障碍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无障碍通道应能到达住户的主要公共出入口及电梯厅、5,12.4,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岀入口及架空层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5,12,5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设置室外台阶时、台阶不应少于2级,台阶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不应小于0。10m,宽度不应小于0。30m,踏步应釆取防滑措施 当出入口设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台阶且台阶宽度大于1 80m时 两侧宜设栏杆扶手 其高度不应低于0.90m。5。12。6,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室内外高差不应小于0 15m 当高差小于0.20m时、应设置坡度不大于1,20的平坡出入口,并采取防滑措施.5。12,7、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10m.5 12,8,套内过道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1、入口过道不宜小于1,20m。且不应小于1,10m,2.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不应小于1、0m,3,通往厨房,卫生间 储藏室的过道不应小于0、90m。4,拐弯处的一侧过道不应小于1.00m,应便于搬运家具、5,12,9,高层住宅建筑中住户日常使用必经的公共外廊应为封闭外廊。并应设可开启的窗扇.窗扇开启后不应妨碍交通及安全疏散。敞开外廊应设防雨,防滑和排水措施。5 12。10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小于2、00m.5,12.11、外廊,天井。回廊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小于l。10m 上人屋面的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20m,5、12,12 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 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防护栏杆必须釆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杆件的垂直构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釆取防坠落措施、3,栏杆或栏板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若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 22m.且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4 栏杆离地面0,10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