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 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三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五十七条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 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第二百五十八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 私分。截留 破坏 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 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 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 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三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 哄抢。破坏,第二百六十八条,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 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第二百七十条。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