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露天转地下开采10,2 1、本条第2.3。5 6款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制定的。2 当采用两步骤回采的空场采矿方法时、应留境界安全顶柱,境界顶柱的厚度主要取决于矿岩的稳固性和爆破技术,包括露天与地下 在国内,对矿岩稳固的矿山、其厚度一般在10m左右 有的也取回采矿房跨度的一半 前苏联有关专家认为当矿岩的普氏系数.f 介于5 12之间时.境界顶柱的厚度应等于或大于矿房的跨度、实际矿房的顶柱厚度为10m、30m,境界顶柱的稳定性会随着采空区时间的增长和采空区面积的扩大而减弱 在一定的矿山压力条件下、将由于应力集中而破坏。所以缩短采空区存在的时间 减少采空区的尺寸是增强境界顶柱稳定性的有效措施。当采用单步骤的崩落采矿法时,应在回采前进行放顶,形成一定厚度的岩石垫层以保护采场.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当上部矿体面积大,废石来源充足.运距短时,可采用废石作覆盖层。无废石回填时、采用大规模爆破崩落两盘边坡围岩形成覆盖层。若过渡阶段初期采用两步骤回采留顶柱方案而以后改用崩落法开采时 要注意在初期矿房回采的拉底水平以上留6m、8m厚度的矿石缓冲层,爆破露天境界顶柱和其他矿柱的同时,用深孔和硐室爆破围岩。随着第一阶段回采的推进 覆盖岩层也跟着扩展,当第一阶段回采放矿结束后、覆盖层也随之形成了、覆盖层的厚度一般为15m 20m,覆盖岩石的块度应大于崩落矿石的块度,以防止泥砂岩块混入.3.露天坑形成后。境界内的径流水一般较大。如果让其涌入井下 则井下要有较大的排水能力、平硐开采除外、否则容易造成淹井 因此露天坑的水应尽量在地表排出,但是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除采用胶结充填法以及留有较厚的境界顶柱外 由于露天坑的存在 在回采初期就可能形成塌陷区 给坑内开采的防、排水带来影响.设计中 应对此问题进行仔细研究 采取必要的措施、10、2.2,崩落法开采一般会引起上部塌陷。从而破坏地表 因此原则上不采用。自然崩落法是从开采阶段的底部拉底后。矿体顶板受自重及节理裂隙的影响向上逐步崩落.直至地表或上一个开采阶段的底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崩落速度根据矿岩的性质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在0,1m.d 0、65m d左右,目前国际上自然崩落法最高的开采段高达400m以上,因此在高自然崩落法情况下。一般是大型矿山 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同时开采一段时间是有可能的、10。2,3 本条对境界安全顶柱的留设进行了规定,1、采用空场法开采 露天坑底应留设境界安全顶柱,保证采场顶板的稳定。其安全顶柱的厚度受矿体的赋存条件,如矿体的厚度,走向长度。倾角等 矿岩稳固程度 采场顶板暴露面积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通过岩石力学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m,2,当采用进路式回采且进路宽度不大于4m时.由于进路跨度小 因此确定假顶厚度不应小于1m 但应注意保证有足够的强度。10,2,4,本条对露天矿边帮残留矿体回采进行了规定,1.因为露天境界外边帮残留矿体一般不规则且分散 开采难度较大,因此应早做安排 统筹考虑,有利于充分回收这一部分资源.2.规定了地下开采沿走向的回采顺序应采用向边坡后退式回采 是为了保护露天矿下部台阶不受塌落岩石的威胁,3,应保证采场顶板至露天边坡面之间的矿柱厚度。是为了防止矿柱过薄时顶板自行崩落,10,2。5,本条第1款、采用露天采场内布置开拓系统可以节省基建投资。加快地下开采建设进度,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露天采场很深且仅残留少量矿体时.10。2、6、本条第2款是指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 露天开采境界已较深 露天运输距离较远,运输成本高,若过渡期较长时,过渡期露天采出矿石应考虑利用地下开拓运输系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