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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井口与井底车场13.6。1、井口与井底车场形式应根据运输量,提升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运输量大时宜采用环形车场或折返式车场,运输量小时宜采用折返式车场或尽头式车场 专门提升人员时可采用尽头式车场,车场最低处应有排除积水的措施,13、6 2,罐笼提升车场内存车线长度宜符合下列规定.1.作主提升时进车侧不宜小于2列车长.出车侧不宜小于1,5列车长.2,作副提升时进车侧不宜小于1、5列车长。出车侧不宜小于1列车长,13.6,3,竖井与各阶段的连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罐笼进出口处应设安全门,阻车器.阻车器阻爪高度不应低于矿车车轮中心线,13.6。4,罐笼提升系统的各阶段马头门宜设置摇台。且摇台应与提升机闭锁,罐笼出车侧的摇台安装高度不应高于进车侧摇台的高度 13,6,5 采用钢丝绳罐道的罐笼提升系统 中间各阶段应设置稳罐装置,13 6,6,从井底车场轨面至井底固定托罐梁面的垂高不应小于过卷高度,在此范围内不应有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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