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6、站房设计4 6。1。索道站房按用途区分。主要有装载站。卸载站.拉紧区段站,转角站等、由于功能不同其构造形式也不一样、索道装载站和卸载站与相关车间或运输系统有联系,还需考虑它们的需要.来决定配置方式.为了延长牵引索的工作寿命、应当尽量简化牵引索的导绕系统,避免牵引索多次导绕 4,6,4.物料特性和装载设备的性能影响装料速度 对索道运输能力有直接影响。采用内侧装载方式时 货车吊架远离装载口一侧 装载口伸入货箱放料.可使装载不偏心 并且不易撒漏 所以,推荐采取内侧装载方式 4,6 5,本条对货车的卸载与复位做出了规定,1、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作业和防止货车坠入卸料仓。卸载口原则上都应该设置格筛、但当货车采用机械推车 卸载区很长时可以不设置格筛、原因如下.1 因为机械推车时速度很慢.一般为0、3m,s.0。4m、s左右。货车不太可能发生掉道而坠入料仓的事故.2、在料仓上方设置带栏杆的通道 既可以满足操作需要.又可以防止操作人员坠入料仓,3.储料仓顶部设置格筛需使用大量钢材.例如一个柱距6m的料仓、根据已有设计资料、一个仓格两侧格筛的总质量约为7000kg、与铁路衔接的储料仓一般至少长60m即有10个仓格,钢材总用量达70000kg、索道卸载站的投资会因此而增加。4,卸载站与铁路衔接的福建潘田,江西七宝山以及贵州长冲河索道、储料仓全长达60m或60m以上,储料仓顶部均未设格筛、而仅沿料仓的纵向轴线设置带栏杆的宽1、2m的操作通道、多年的使用情况表明、由于货车在低速下运行卸载。从未发生过货车因车轮掉道而坠入料仓的事故,同时。由于未设置格筛。不存在格筛上积料的问题、因此。也免除了人工清理作业 2,据观测、当货车在运动中卸载时。从打开闩板到卸载完毕所需时间不超过3s、卸载口的长度按本标准公式 4.6,5,计算 一般都可以满足卸载要求、4、6.6、在承载索以0 05rad.0 10rad的俯角出站的条件下、采用无垂直滚轮组的站口设计 可以借助调整站口进。出桁架不同的高度来补偿货车沿站内部分轨道自溜损失的高差,也使轨道和牵引索进.出站侧的坡度适应挂结器和脱开器几何尺寸的要求,国内过去设计承载索以俯角出站的站口时。只设置凸形滚轮组 因此站口长度较短,但是没有解决由于抱索失误的货车滑向线路引起事故的问题 广东大宝山索道就曾多次发生抱索失误货车滑向线路引起掉车和撞坏支架的事故,在凸形滚轮组与挂结器之间设置一段凹形轨道。可以有效地防止这类事故.4、6,7。本条对挂结器与脱开器的设计做出了规定。1.抱索器与牵引索挂结时二者具有相同速度.不仅能提高挂结质量 还可以减小牵引索和抱索钳口的磨损.采取在挂结器之前设置轨道加速段的方法使货车自溜加速,但货车的车轮沿轨道的运行阻力系数是变化的 难以保证抱索器与牵引索挂结时速度完全一致、国外运行速度达4m,s的大运量货运索道和国内的单线客运索道采用轮胎式的加速器.有效地解决了速度同步问题 2,将轨道加速段和减速段的坡度限制在10 以下,目的在于防止因货车加速度或减速度过大所产生的较大摆动 4 6.8,本条对货车轨道的设计做出了规定,1。货车沿站内轨道曲线段运行时.由于受离心力作用引起横向摆动、横向摆动的大小与货车运行速度和轨道曲率半径有关,为了减小横向摆动,应当采用适当的曲率半径.本标准根据国内索道工程设计和运行经验,规定了主轨的最小平面曲率半径。2 为了使货车顺利通过反向弧轨道。反向弧之间需要插入大于行走小车轴距的直线段,该段长度对四轮式货车一般不小于1、5m,4,6.9,考虑到货车在站内的运行安全。等速段的自溜速度不宜大于2,0m、s,由于每辆货车的运行阻力系数不尽相同,加之运行阻力系数又随季节波动,为了保证货车顺利地自溜运行.规定了货车在直线段和曲线段上最小自溜速度和货车进入推车机前的自溜速度,4,6。11 本条对自动转角站的水平滚轮组做出了规定 1。牵引索作用在滚轮上的折角不宜大于3,主要从提高索道运转平稳性考虑.2.牵引索作用在抱索器钳口上的水平力不大于10kN.是按货车系列化设计中,对吊架的强度要求而规定的,4、6,12。在距离水平滚轮组或迂回轮进出点的5m处.各设置一个宽边垂直托辊,其作用如下,1。保证牵引索在运行过程中不脱索 2,只有宽边托辊才能适应牵引索横向窜动的需要 3、为了适应货车通过宽边托辊上方凸起过渡段轨道时牵引索因水平滚轮组或迂回轮产生的偏角、宽边托辊距端部滚轮或迂回轮中心的距离在5m左右比较合适 4,由于货车以、外绕、或.内绕 方式通过水平滚轮组或迂回轮、在其进入前或离开后,轨道中心线和牵引索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会形成85mm或155mm的尺寸变化,故需设置使货车能平稳通过轨道曲线过渡段 4。6,13、为了提高货运索道的运输效率并减轻索道站内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索道需要实行站内机械化.4 6 14、本次修订时,取消了原标准第4。7节.电气,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的电气设计见本标准第3、6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