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牵引索与有关设备4、3、1,牵引索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股捻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不宜小于1670MPa,牵引索宜采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4,3、2.牵引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5,4,3 3,传动区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动区段划分应根据索道长度 高差 地形等因素确定 宜采用一段传动、2、对于不能采用一段传动的索道。应划分成多传动区段,对于设有转角站和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宜将转角站和传动区段的中间站合并设置。3,在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中,各传动区段牵引索的规格应一致、各驱动装置型式宜相同 4,3.4。牵引索导向轮和拉紧轮直径与牵引索直径的比值.不得小于表4、3.4中规定的比值.4、3,5。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牵引索宜采用重锤拉紧方式,重锤箱应设置刚性导轨、2.重锤架和拉紧索导绕系统应根据站房高度和地形确定、3。重锤位置应能调节,并应设置防止重锤移动过快的阻尼装置。4。当计算拉紧小车的行程时。应计入牵引索截去一次接头所需补偿的长度,4,3.6、牵引索拉紧轮直径与索距宜相等、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3、4条的规定 拉紧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4,3.7、拉紧索及其导向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索的拉紧索。宜选用挠性好和耐挤压的股捻钢丝绳 公称抗拉强度不宜低于1670MPa,2。拉紧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0。3。拉紧索导向轮直径不得小于拉紧索直径的40倍 4、导向轮应衬软质耐磨衬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