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牵引索与有关设备4 3.1.牵引索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股捻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不宜小于1670MPa、牵引索宜采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4、3 2。牵引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5。4.3 3。传动区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动区段划分应根据索道长度,高差 地形等因素确定 宜采用一段传动,2、对于不能采用一段传动的索道 应划分成多传动区段.对于设有转角站和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宜将转角站和传动区段的中间站合并设置,3,在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中,各传动区段牵引索的规格应一致,各驱动装置型式宜相同、4、3,4 牵引索导向轮和拉紧轮直径与牵引索直径的比值 不得小于表4、3、4中规定的比值 4 3,5.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牵引索宜采用重锤拉紧方式、重锤箱应设置刚性导轨 2、重锤架和拉紧索导绕系统应根据站房高度和地形确定,3,重锤位置应能调节,并应设置防止重锤移动过快的阻尼装置 4 当计算拉紧小车的行程时.应计入牵引索截去一次接头所需补偿的长度.4,3,6。牵引索拉紧轮直径与索距宜相等 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 3,4条的规定 拉紧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4.3 7。拉紧索及其导向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牵引索的拉紧索,宜选用挠性好和耐挤压的股捻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不宜低于1670MPa、2,拉紧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0.3、拉紧索导向轮直径不得小于拉紧索直径的40倍 4。导向轮应衬软质耐磨衬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