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牵引索与有关设备4 3。1,牵引索应选用线接触或压实股同向捻股捻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不宜小于1670MPa,牵引索宜采用出厂前经过预拉伸的钢丝绳,4,3.2 牵引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4 5 4。3。3、传动区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传动区段划分应根据索道长度、高差,地形等因素确定,宜采用一段传动.2 对于不能采用一段传动的索道 应划分成多传动区段。对于设有转角站和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宜将转角站和传动区段的中间站合并设置 3、在采用多传动区段的索道中,各传动区段牵引索的规格应一致,各驱动装置型式宜相同 4.3,4 牵引索导向轮和拉紧轮直径与牵引索直径的比值 不得小于表4.3 4中规定的比值、4 3,5.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牵引索宜采用重锤拉紧方式 重锤箱应设置刚性导轨。2.重锤架和拉紧索导绕系统应根据站房高度和地形确定、3。重锤位置应能调节,并应设置防止重锤移动过快的阻尼装置 4.当计算拉紧小车的行程时。应计入牵引索截去一次接头所需补偿的长度。4.3,6,牵引索拉紧轮直径与索距宜相等 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3,4条的规定 拉紧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 4、3。7,拉紧索及其导向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牵引索的拉紧索 宜选用挠性好和耐挤压的股捻钢丝绳 公称抗拉强度不宜低于1670MPa,2.拉紧索的抗拉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0.3。拉紧索导向轮直径不得小于拉紧索直径的40倍、4、导向轮应衬软质耐磨衬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