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线路和站址选择3.2、1。线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索道线路的中心线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宜为一直线,索距宜保持不变。2,当线路方向或索距发生改变时。在不计风力和动态影响的情况下 各种载荷情况计算出承载索或运载索在鞍座或托压索轮上的横向水平力不得大于其垂直载荷的10,承载索或运载索在该支架上的水平偏角不得大于0,005rad,3 当线路方向改变不能满足本条第2款的规定时 应设置线路转角站,4.循环式索道线路。宜选择地形起伏和高差不大的地段,往复式索道线路宜选择凹陷地形,5、索道线路应避开不良工程地质区域或不良影响区域、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站房和支架应采取确保索道安全的工程措施 6,索道线路不宜跨越工厂区和居民区.也不宜跨越铁路,公路。航道和架空电力线路。当货运索道跨越上述设施时 应设置保护设施,当索道和高压线交叉时。宜从高压线下方通过.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架空电力线路有关标准的规定、7、建在风景名胜区的客运索道的线路选择.应符合本标准第1。0、5条的规定,8。索道线路的选择,宜减小索道线路与主导风向的夹角.9.客运索道线路的选择应便于救援的实施,3,2、2,站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站址地形宜平坦、2 站址应不占或少占农田,3,站址应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4,站址宜设置在有利于供电 供水。交通和施工的位置,5 客运索道的站址应便于客流集散 6、货运索道站址选择应使钢丝绳的进出站角符合站口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