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7。3,1。运载索的最小拉力、当客车定员不超过2人时。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20倍,当客车定员超过2人时 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15倍,7.3。2,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应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计入下列数值、1,从拉紧装置开始的初拉力.2.由高差引起的运载索重力和重车重力的分力。3 托,压索轮组的阻力.4。站内各相关设备的运行阻力,5,液压或其他拉紧装置拉紧力的增加值。但重锤拉紧装置的拉紧力增加值忽略不计。6。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不计入索道启动.制动时的惯性力 7 3,3、牵引和线路计算时。运载索在橡胶衬托,压索轮组上的阻力系数应为0,03。其他站内设备的阻力系数应按本标准表6,4 2取值,拖牵式索道的滑雪者在拖牵道上的阻力系数应取0,10,7 3,4、牵引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计算应求出运或索等速运行时各特征点的拉力,2.牵引计算应求出索道正常启动或制动时的惯性力、3.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上出、入侧运载索拉力之和的最大值。4,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在下列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1 重车上行、空车下行、2,空车上行 重车下行.3,重车上行 重车下行,4,空车上行,空车下行,5,空索运行时 5.对于单线脉动循环固定抱索器车组式客运索道 应求出驱动轮在本条第4款第1项,第4项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7、3,5.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驱动装置除应设置主驱动系统外、还应设置紧急驱动系统,每条索道的2套驱动系统不得同时投入工作、2,采用主驱动系统驱动索道时、在空索状态下正常运行时的索道运行速度应保持不变、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索道运行速度的变化范围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5,索道启动加速度不宜小于0、15m.s2.3。索道应具有0.3m,s 0、5m,s的检修速度,4 驱动轮装置应设置防断轴的保护装置和检测装置,5.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80倍.对于拖牵式索道,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60倍,6 驱动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 7,驱动装置的抗滑性能和驱动轮衬垫的比压,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有关规定,8。驱动轮上应设置防止运载索脱出的装置.9 驱动装置应设置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制动器的设置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制动器可设置在高速轴或驱动轮上。安全制动器应设置在驱动轮上。对于断电后能自然停车.并且停车后不会倒转的索道 驱动装置可仅设置工作制动器,2、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均不宜小于0,4m,s2。3,当正常制动时、工作制动器的减速度不得大于1,5m,s2,4、安全制动器应能手动控制。5。正常制动时.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不得同时投入工作,10,对于采用固定式抱索器的客车、驱动轮的轮缘和护圈、应与客车的抱索器和吊杆相适应 11,对于拖牵式索道.可仅设置主驱动系统,当运行速度大于2m.s时。主驱动系统应能调速.主驱动系统宜设置防倒转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