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7,3,1、运载索的最小拉力.当客车定员不超过2人时,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20倍、当客车定员超过2人时。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15倍,7、3.2,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应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计入下列数值.1、从拉紧装置开始的初拉力,2。由高差引起的运载索重力和重车重力的分力,3.托.压索轮组的阻力 4,站内各相关设备的运行阻力、5,液压或其他拉紧装置拉紧力的增加值,但重锤拉紧装置的拉紧力增加值忽略不计。6,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不计入索道启动、制动时的惯性力。7、3.3、牵引和线路计算时,运载索在橡胶衬托.压索轮组上的阻力系数应为0.03、其他站内设备的阻力系数应按本标准表6、4 2取值,拖牵式索道的滑雪者在拖牵道上的阻力系数应取0.10。7、3 4,牵引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牵引计算应求出运或索等速运行时各特征点的拉力.2.牵引计算应求出索道正常启动或制动时的惯性力 3,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上出.入侧运载索拉力之和的最大值,4,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在下列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1.重车上行 空车下行,2.空车上行,重车下行,3,重车上行 重车下行 4、空车上行,空车下行 5。空索运行时,5,对于单线脉动循环固定抱索器车组式客运索道,应求出驱动轮在本条第4款第1项.第4项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7,3 5。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驱动装置除应设置主驱动系统外.还应设置紧急驱动系统,每条索道的2套驱动系统不得同时投入工作、2、采用主驱动系统驱动索道时、在空索状态下正常运行时的索道运行速度应保持不变 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 索道运行速度的变化范围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5.索道启动加速度不宜小于0.15m,s2,3、索道应具有0,3m,s.0.5m,s的检修速度,4 驱动轮装置应设置防断轴的保护装置和检测装置,5 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80倍,对于拖牵式索道,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60倍.6.驱动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7、驱动装置的抗滑性能和驱动轮衬垫的比压,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有关规定,8,驱动轮上应设置防止运载索脱出的装置、9、驱动装置应设置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制动器的设置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制动器可设置在高速轴或驱动轮上。安全制动器应设置在驱动轮上,对于断电后能自然停车,并且停车后不会倒转的索道、驱动装置可仅设置工作制动器.2。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 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均不宜小于0 4m。s2、3.当正常制动时、工作制动器的减速度不得大于1、5m,s2 4。安全制动器应能手动控制,5.正常制动时、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不得同时投入工作。10,对于采用固定式抱索器的客车。驱动轮的轮缘和护圈,应与客车的抱索器和吊杆相适应,11、对于拖牵式索道 可仅设置主驱动系统,当运行速度大于2m,s时.主驱动系统应能调速,主驱动系统宜设置防倒转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