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线路设计5 4 1。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 5.4。2,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 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2,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3.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4,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5、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 3 6、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 8.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 2条。第4,5 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5,4,3、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2。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3.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4,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5,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6.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5.4、4 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