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线路设计5 4.1,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5 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 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2,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3,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4,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 跨距不宜小于15m,5 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 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6.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 可采用压索支架、7,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8,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 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 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5、4,3,托 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 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2.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3,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4。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5。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5。4.4。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