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线路设计5,4,1.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 5m,s 5、4,2,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 10m。2.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 3.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4 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5、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 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6,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 可采用压索支架。7.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8,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 5.4 3.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 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2,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 4.3的规定,3,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4.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 5、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 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5,4,4。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 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