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线路设计5 4。1 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5.4,2,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10m。2。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3 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4,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5,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6、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 可采用压索支架 7,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8,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 Qz应以Q替换。5、4.3,托,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 400mm、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2,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 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3、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 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有关规定、4 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 但不得大于5.5 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 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6 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5 4。4.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