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采空区11、2、1、采空区是指有地层规律可循、并沿某一特征地层挖掘的坑洞,如煤矿,窑.掏金洞,掏沙坑、坎儿井等、采空区的采空程度和稳定性分区是该类地段工程地质勘察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开采矿体不同和开采时期不同.采空程度差异很大 影响采空区稳定性的因素众多.地质勘察积累的资料较少。在规范中一直未列出划分标准.近几年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发展、通过和即将通过开采矿区,规划矿区.地下人防等越来越多.上述问题更加突出.为适应工程建设需要,本规范规定按采空程度和开采现状的分类方法 并希望在使用过程中积累资料、补充完善分类标准,11。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于主要分布在城市及近郊,这些地区人类活动频繁.多留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如防空洞,枯井,墓穴。采砂坑等,这些人工坑洞大部分分布较浅.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较大。因此将其也纳入人工坑洞的勘察范围,勘察时参照采空区的相关规定执行,11.2,3,有设计 有计划开采的矿区和规划矿区 将矿区设计。实施资料移放在线路平面图上与该段区域地质资料综合分析后圈定移动盆地或保留煤柱,小窑采空区、开采多为乱采乱挖。要确定其采空范围则必须经过实地调查.坑洞测量.结合该段区域地质资料。初步圈定采空范围.用钻探和物探查明坑洞含水和采空范围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钻探资料获取采空层位的埋深和顶板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时间久远的古窑采空区,由于时间久远知情人少、坑洞坍塌又不能实地测量、采空范围和采空程度确定十分困难,为达勘察目的,可采用广泛访问、了解地区开采历史.开采方式 开采能力。开采设备,年开采量、开采时段,分析区域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情况.初步确定开采层位、圈定采空范围和采空程度.有条件时、应以物探为先导指导钻探验证采空范围,11。2。6,采空区稳定性评价,应根据采空程度和坑洞顶板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大面积采空。根据开采矿体的范围,矿层的倾斜程度,上覆地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确定移动盆地 根据工程性质确定线路通过位置.小窑采空区.根据上覆地层物理力学性质进行评价。浅埋的人防空洞应根据其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空间位置关系和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评价.铁一院通过在陕西,山西煤系地层小窑采空区的铁路建设,根据前述的小煤窑开采情况和该地区煤层主要位于石炭。二叠系泥页岩夹砂岩地层的特点,提出了该地区小煤窑采空稳定性评价标准,即当基岩顶板厚度小于30m时,为可能塌陷区 要求所有工程均需处理,当基岩顶板厚度等于30m,60m时。为可能变形区 重点工程应处理。当基岩顶板厚度大于60m时 为基本稳定区 一般工程不处理。重大工程结合其重要性单独考虑 其中顶板为第四系土层时 按3 1换算为基岩.即3m土层换算为1m基岩、依据上述标准,在孝柳 侯月,神朔等线小煤窑采空区进行工程处理、经过施工.运营考验尚未发生工程地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