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地下水的勘察要求10 2,1,地下水的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搜集区域气象资料。评价其对地下水的影响。2。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划分水文地质单元、3,查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4.查明勘察时的地下水位,调查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年、5年最高地下水位、地下水水位年变化幅度、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5,提供地下水控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 6、调查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可能的污染程度、7,评价地下水对工程结构、工程施工的作用和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8。必要时评价地下工程修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10,2.2,山岭隧道或基岩隧道工程地下水的勘察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不同岩性接触带,断层破碎带及富水带的位置与分布范围.2,当隧道通过可溶岩地区时,查明岩溶的类型,蓄水构造和垂直渗流带、水平径流带的分布位置及特征.3,预测隧道通过地段施工中可能发生集中涌水段.点的位置以及对工程的危害程度。4。分段预测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并提出工程措施的建议,10,2 3,应根据地下水类型,基坑形状与含水构造特点等条件,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 10。2,4,地下水对地下工程有影响时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布设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试验孔和长期观测孔、10,2.5.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应采取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水质分析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