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应按规划,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分阶段开展相应的勘察工作,3、0。2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应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可根据需要开展施工勘察工作,3.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或场地附近存在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有重大影响的岩土工程问题时应进行专项勘察.3,0、4、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应取得工程沿线地形图,管线及地下设施分布图等资料,分析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影响,提出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必要时根据任务要求开展工程周边环境专项调查工作、3,0,5。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当地已有勘察资料.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线路敷设形式以及各类工程的建筑类型,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等工程条件开展工作。3,0,6,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制订勘察方案.采用综合的勘察方法,布置合理的勘察工作量,查明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岩土工程评价。提供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提出岩土治理。环境保护以及工程监测等建议.3,0,7、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工程规模,建筑类型和特点以及因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的后果.按照表3,0.7的规定进行划分,表3。0.7、工程重要性等级3 0.8,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可根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从一级开始.向二级 三级推定 以最先满足的为准,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或复杂场地、1 地形地貌复杂,2,建筑抗震危险和不利地段 3,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4 特殊性岩土需要专门处理、5.地基 围岩或边坡的岩土性质较差、6,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较大需要进行专门研究和治理、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 或中等复杂场地,1.地形地貌较复杂。2。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3 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4.特殊性岩土不需要专门处理 5 地基 围岩或边坡的岩土性质一般,6.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较小,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或简单场地。1,地形地貌简单,2,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地段。3 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4,地基,围岩或边坡的岩土性质较好、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3、0.9、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可根据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的相互影响程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1 一级环境风险.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相互影响很大 破坏后果很严重,2、二级环境风险 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相互影响大、破坏后果严重 3。三级环境风险、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相互影响较大.破坏后果较严重,4,四级环境风险、工程周边环境与工程相互影响小。破坏后果轻微。3,0。10.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1.甲级.在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中 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的勘察项目,2。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3.丙级 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且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四级的勘察项目。3,0,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工程和地面建筑工程的场地土类型划分.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地基土液化判别应分别执行现行国家标准、铁道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