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给水及热水供应9,2。1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水的水源 应就近选用城镇自来水或地下水、地表水。9,2 2.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水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9 2.3 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应根据工艺及设备的水量 水压确定.当采用自备水源供水时、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的规定、9,2.4,根据生产规模和区域条件、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表9,2 4确定.表9。2。4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标准及小时变化系数,注。1 生产用水定额包括车间内生产人员生活用水.2.制冷机房蒸发式冷凝器等制冷设备用水除外。3。使用时数设为10h是按一班生产考虑的,如增加生产时间 应按实际生产时间计 9、2。5。屠宰与分割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 在用水位置上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用于清洗工器具、台面,地面等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对刀具进行消毒的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 其热水管出口处应配备温度指示计,9 2.6.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配备清洗墙裙与地面用的皮带水嘴及软管或高压泡沫冲洗消毒系统、各接口间距不宜大于25m。采用高压冲洗系统水压宜设置局部加压系统.在车间适当位置应设泡沫加压设备间,并应配备冷热水系统、9.2.7,禽类车间禽体脱毛后应采用温水冲洗.水温不宜小于32、35,9.2,8,无害化处理间应设冷。热水管及82,消毒用热水系统,9 2。9.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及生活用热水应采用集中供给方式 消毒用热水,82。可采用集中供给或就近设置小型加热装置方式、热交换器进水根据水质情况宜采用防结垢处理装置、9、2.10.屠宰与分割车间洗手池和消毒设施的水嘴应采用自动或非手动式开关。并应配备有冷热水。9,2,11 车间内储水设备应采用无毒、无污染的材料制成,并应有防止污染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9 2、12.屠宰与分割车间室内生产用给水管材.应选用卫生。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选用不锈钢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塑料管等 9,2。13、屠宰与分割车间给水系统应配备计量装置,并应有可靠的节水措施,9.2。14.待宰罩棚冲洗地面 车辆清洗等用水可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的规定,城市杂用水或中水管道应有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