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环境保护17,2。污染防治17 2,1、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编写 矿井的污染物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直接危害人身健康 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17。2、2。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保护环境,国家在不同时期针对环境状况提出需重点防治的污染物,故在此强调对锅炉排污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净化设施、17.2,4、本条确定了矿井污.废、水治理工程设计的总原则 我国煤矿大多地处缺水的北方地区.即使在南方地区,也有不少煤矿缺少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水源,本条明确规定从保护水资源的目的出发进行污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根据污废水利用的方向.进行多方案论证后确定,17。2、5,本条为新增条文、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有关。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在此强调矿井设计应加大对水的重复利用率.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将污,废 水用于不同的途径,一般煤矿矿井水无毒,用作生产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很普遍,对于水源匮乏地区或有条件的矿井。鼓励将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 17。2。6 煤炭工业中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根据 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要点.草案。中.各类工业固体废物、都要妥善处理.要因地制宜地加以利用.的规定。提出对煤矸石.应首先作为二次资源加以综合利用 并结合建设期与生产期的矸石特点分别作出规定.17,2.7 原煤炭工业部1986年以,86、煤基字第503号文颁布的,关于煤矿地面总体布置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第37条规定,矿井及选煤厂一般不设永久矸石山。现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矿井,选煤厂、筛选厂及矿区辅助设施部分、也要求矿井只设临时矸石周转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24条。废物在处理或综合利用过程中,如有二次污染物产生。还应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对于经雨水淋溶后会对水体产生污染的矸石周转场,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鉴别标准和.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矸石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然后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17。2,10、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第1,0.5条,第4,3 1条和第4,3,3条的规定.结合煤矿特点编写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