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8,防雷,过电压保护和接地12。8,1,矿井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交流电力设备的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 T、50064及,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 12 8.2、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电力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应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入井的管路,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应设置不少于2处良好的集中接地.金属体通信线路应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12,8,3,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地区 矿井地面建,构。筑物的防雷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爆炸材料库应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地面生产系统筛分和破碎车间等干煤生产加工车间所在建筑物。封闭式储煤场。地面生产系统原煤和干煤产品的煤仓 瓦斯抽采泵站的主机室 主要抽出式通风机站、汽油库,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火灾危险场所.以及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其他建筑物 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3,下列建筑物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高度在15m以上的井塔,井架,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 05次,a的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其他建筑物 12。8.4,地面生产系统钢筋混凝土筒仓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得利用作为引下线、12 8,5、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和,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的有关规定、